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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更好地办法了吗?我总觉得落一个隋人身份,对我以后的路不太好。”
云初探手捉住金砂,在手里掂量一下,袋子里的金砂应该有七八两。
这虽然是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与唐人进行的一场正面交锋,他却信心满满。
当初,云初告诉方正几个人,他对美食仅仅是略懂,对于医术也是略懂,对于占卜也是略懂……
这人世间从来就没有公平过,你有家世,可以不用拿命去换前程,我自忖有些才能,也划不着用命去拼一个前程。
这绝对不是姐夫跟小舅子相处时候的正常态度。
这些还不是最大的阻碍,最大的阻碍来自于羯斯噶,这个已经喜欢了塞来玛很多年的男人,他离不开塞来玛,同样的,塞来玛也离不开他。
云初咬着牙道:“我本身就是一个唐人。”
一个全身上下中了七八箭的一个家伙,虽然倒在了地上,嘴里冒出来的却是实打实的突厥话。
进了屋子,胖子就立刻脱掉了自己的官服,露出底下的短褂子,下身穿一条大裆裤,岔开腿坐在一张羊毛毡子上懒洋洋的对跪坐在羊毛毡子上的云初道。
云初呆滞的道:“书上说:天子即天之元子,天是人格化的自然界,被认为是宇宙最高的主宰,世间万物都是天地孕育的后代。
用了半个时辰,三锅水,终于把这个脏孩子给洗出来了,穿上老羊皮给云初准备的红肚兜,唇红齿白的真的很可爱。
他曾经受过的精密教育告诉他,挑战战笼,是最不合适他的一种发家方式。
夏日凉快,那么,冬日必定很暖和。不过,也就只有这样的好处了,除过居住功能之外,再无其它辅助功能。
云初点点头,他虽然不知道这个叫做方正的大关令为何如此普通,却如此的自信。
“哈哈哈哈……大户人家的小爷来西域了。”
“弄清楚我是谁了吗?”云初抬起头满是希望的瞅着方正。
你知道不,她唱起歌来真的能迷死人,夜莺的声音也没有她的歌喉动听。
杀死葛萨璐对于云初这样的人来说几乎没有多少难度,不论是伏击,还是暗杀,都有很大的成功的可能性,难的是杀死葛萨璐不能带给塞来玛跟娜哈任何麻烦,甚至不能影响她们两个进入羯斯噶帐篷的进程。
拿了人家的投资,就要有回报的准备,这一点云初清楚。
“啧啧,几位兄长明鉴,我总以为这小子是娘们假扮的,现在确定了,这是一个男娃……”
一个集体好不好的,一定要先融进去,然后才能谈到改变或者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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