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了不喜欢的专业,却“逆风翻盘”的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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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在天山有不少的好朋友,只不过,这些好朋友都是野兽,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谁让他跟回纥人相处的时间越长,就越是喜欢跟野**朋友。
一个英雄带着龟兹城里那些有八百个心思的乌合之众打败突厥大军,最终戎马凯旋的故事的发生地。
这些人一般为了立功,会主动参与官兵攻城,你们也知道,一般这种人被派出去,就是为了消耗敌军箭矢,试探敌军虚实用的,所以呢,基本上死光了。
要是帮助被权贵欺负的商贾……所有人只会往他的脸上吐一口口水!
当时如果不是羯斯噶拦住,云初甚至会杀了葛萨璐的儿子。
云初往墨池里倒了一勺水,就捏着半截墨条轻轻地转圈,随着墨汁逐渐出现,他又往墨池里倒了一勺水,继续研磨。
云初点头道:“好,我们一言为定。”
掌固看了云初一眼道:“这不是我们这些小人物应该想的事情。”
“你他娘的什么都略懂是吧?”何远山几人也从水渠里钻了出来。
热闹起来的不仅仅是这个高山湖泊,还有高山湖泊下的草原。
石先生,你也该这样想,把你不多的日子尽量的过好,过的可以在临死前露出笑容才行。”
此时的方正几个人,再也没有人怀疑云初的身份了,而且在云初这个真正的读书人面前,他们已经没有办法再高高在上的俯视这个关中来的少年人。
一头肥壮的旱獭连滚带爬地从草坡上跑下来,娜哈则第一时间从云初的背上跳下来。
“沙洲!”
想想他的来路,云初也不觉得奇怪。
“优雅!”老羊皮抚摸一下身上的丝绸长衫,给了云初一个出乎预料之外的答案。
至于你,不过是一匹长得像唐人的狼而已。”
该是时候礼貌的离开了。
问题是,你真的想这么干?据我所知,没有一个真正的读书人愿意干这事。”
最靠谱的一个活命方式就是去当马贼,依靠劫掠普通牧人以及商队,骆驼队活命。
方正一连吃了三海碗之后,理智终于归来了,他把第四碗让给了何远山,只是在送面碗的时候,多少还是有些不舍。
云初就站在何远山背后看着他如何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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