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中企正悄悄夺取三巨头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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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带来的醋芹在大唐也是家喻户晓的一种菜式,据说是大唐已经去世的司空魏征最喜欢的一道菜,传闻太宗皇帝为了讨好魏征,特意派人满世界找了最好的醋芹送给魏征,目的在于让他以后少说点他的不是。
“云初,带我去长安吧。”
没错,他们挨了无数顿殴打,只理解到了这一点,至于云初经常说喜欢这种事,就该去找白羊部里的小姑娘这个道理,他们完全忽视了。
门子揉揉眼睛瞅着云初道:“先欠着。”说完话就继续靠着桑树睡觉。
谁说胡人就随意浪费粮食了?至少他没见过,塞来玛啃过的骨头狗都不吃,娜哈吃旱獭的时候,连掉在羊皮上的肉渣子都不放过,甚至会趴下去舔羊皮上残存的旱獭油脂。
不仅仅是这一点,云初家跟别的牧人家的区别还在于他们家的人狂热地喜爱洗澡!
方正皱眉道:“我说的是大唐的皇帝陛下!”
看到这里的时候,云初就忍不住拍拍自己的脑袋,自己装样子都能装到最适合自己起家的部门,运气实在是好的没办法形容。
云初觉得自己可能成不了这个英雄,没有任何可能在这种局面下成为大唐的少年英雄,最终一飞冲天,登上凌烟阁。
“你找到了,为何不与他们说话?
他喜欢跟着老羊皮学习。
羯斯噶的身份似乎有了很大的变化,跟塞来玛跟娜哈亲昵完毕之后,朝那些全副武装的闲汉们招呼一声,就骑马走了,从他们离去的方向来看,应该是去可汗居住的王庭。
“你知道要帮多少人写家书,你能忙的过来吗?”
于是,所有人都在关注云初,却没有人主动搭理他。
也见过云初在羯斯噶的教导下射箭的样子,同样的,也从未有过片刻的休憩。
事实上,就方正这种在龟兹边缘之地当小官的人,是没有资格使用加香墨条的,云初之所以会如此痴迷,完全是因为他再一次接触到了文明。
这种感觉很不对劲!
老羊皮;愣了一下道:“这就走?你不是舍不得离开吗?”
看完东西又上下打量着笔直跪坐在地上的云初。
对于掌固的回答云初很满意,从他的谈话中至少流露出来一个很明显的意思——自己跟他们是一伙的,尽管只是一个小人物。”
云初的大唐长安官话就是跟老羊皮学的,毛笔字也是跟老羊皮学的,甚至跟着老羊皮学会了大唐人繁琐的礼仪,还对大唐的山川风貌了如指掌。
他以前不是这样的,兄弟们苦哈哈的来到关外,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是起码的为官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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