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垮餐馆老板的最后一根稻草,竟是扫码点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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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嗷嗷——”
云初却把这些东西一一摊开来晾晒,没有放过一本。
这家伙就是旱獭群里的奸细,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奸细,它毫无族群荣誉感与族群同生共死的自觉。
即便是这样,老羊皮的眼中似乎也只有云初一个人。
云初瞅着老羊皮的背影道:“我不会改变我的计划,不会因为任何人改变我的计划!”
斧柄足足有两米长,斧脑位置还突兀的冒出来一柄一尺长的尖刺锈迹斑斑的。
整理档案其实一个非常专门的学问,绝对不是把文书堆放整齐这么简单。
老兵看样子没有什么辉煌的过往,两只眼睛上糊满了眼屎,腰背佝偻着没有什么英气可言。
“跟我走吧,你们部落里除过喝血吃肉的虱子之外什么都没有,去外边看看吧,太阳照耀的地方都是金子,你只要抵达那里,拿起你的铲子,用力,对,就是用力的铲下去,金子就属于你……”
云初羡慕的看着何远山他们一群人道:“做弟弟的在这里恭贺诸位哥哥前程远大,小弟我就算了,膝盖要是弯下去,以后就无颜见诸位亲友了。”
他们以后再也不能欺负我了。”
在这个迷茫度日的过程中,云初依旧不忘整理仪容,清晰衣衫,给枣红马刷毛,整日里利利索索高傲而茫然的在龟兹集市上晃荡。
云初强迫自己看完了整个过程,甚至还把自己的强迫症给逼出来了。
云初的心很是安静,几乎没有起任何的波澜。
通过种种试探,羯斯噶获得了云初的认可,这个男人配的上塞来玛,也配当娜哈的父亲。
而云初就是这两个热闹场面的分水岭。
你想不想要她?如果想,后天剪羊毛的时候我把她偷偷带出来,你给她烧一只旱獭……”
云初点点头,他虽然不知道这个叫做方正的大关令为何如此普通,却如此的自信。
云初握握方正的胖手道:“没关系,我可以自己走。”
人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就像大阿波葛萨璐死了,他在部族里的影响力立刻就没有了。
方正对云初的工作很满意,因为他现在工作起来,觉得非常的顺利,简便,只要他想要的文书,头一天安顿给云初,第二天,他就能在案头看到自己所需的东西,不仅仅是正本文书,就连写回帖时需要借鉴的文书,也在手边,如果还有遗漏,云初还会在一边小声提醒。
壮汉让开路,云初与他擦身而过,就在两人擦肩而过的时候,云初看到这个壮汉脖子上的刺青,是一只仰天咆哮的青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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