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在从阎王手上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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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不对吗?”话语出口,老羊皮见云初面无表情,就立刻追问。
有些人看起来很面熟,应该就是龟兹城里的商人。
为此,塞来玛还委屈了很长一段时间,因为他们家没有干牛粪来妆点帐篷,被人家笑话说他们家很穷!
他就这样一步步地走下阶梯,最后来到云初面前仰望着他道:“早就该跟我走了,你却为了一个愚蠢的女人多在这个野人窝里待了三年。”
所以,他准备依靠这种方式直面大唐官府,而不是那个对大唐有着太多向往而变得有些脑残的老羊皮一样,从变成隋人的附庸开始自己的大唐路。
塞来玛说的越是激动,云初就越不想当什么狗屁的回纥人。
考虑到大唐官吏与那个时代官吏数量的比例,自己目前获得的这个书吏位置要比那时候的书吏位置高出不少。
几个人吃完了美味又有名的醋芹,啃了皇帝现在都没办法经常吃的牛肉,又一人用了两碗羊肉面片溜溜缝。
漫长的婴儿时光,让他只能进行漫长的思考,漫长的等待。
云初爬上大石头朝部族驻地看了一眼,发现很多帐篷都被烧了,直到现在还冒着烟。
至于能不能成为唐人我不在乎,哪怕是成为流浪者也不想继续留在这个不属于我的部族。”
随从摇摇头道:“养不出来。”
塞来玛吃惊的拍开云初的手激动地道:“你不是我的儿子,你是神的儿子!”
云初笑道:“既然你喜欢羯斯噶,他对你又那么好,我没有理由杀死他。
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所以,每年都有很多回纥女子主动走进狼群,希望能被狼王看上……
云初大笑道:“我是不是唐人,壶正心中有数,至于君子食,奴隶食,明日自然见分晓,诸位如果明日想让自己的五脏庙获得一场盛宴,还请早早将鼎镬食材送来。”
云初没有听到“跪地不杀”,或者“缴械不杀”的声音,有的只有惨叫跟兵刃撞击的响动。
“不会,佛觉得有意思的人一定不会死,如果你死了,就说明,你没有那么有趣!”
尽管胡姬胸围子上的流苏触碰到了云初的脸,因为她身上自带的类似孜然的味道还是让他的注意力果断的留在了白米饭上。
想起,数百年之后强大的回鹘人,云初不得不承认,老天真的很照顾傻子!
锻炼了写作水平,还获得了无数府兵们的感谢,不过呢,这些人都不算什么好人,感谢人的方式就是上战场之后可以站在云初前面替他挡箭,没有一个人提起云初多少有些期待的润笔之资。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