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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从中午时分,一直忙碌到暮食之时,一口气写了十几封信,虽然当事人要说的话很简练,云初还是给他尽量的美化了一下,要不然,一上来连爹娘都不问候,直接赤裸裸的说家里的钱给我留着,不能给兄弟花掉,我老婆如果没有偷人,就可以留家里,偷人了,留下儿子,休掉老婆。老婆,我们分别的时候日夜敦伦,你到底怀孕没有?有没有给我留下一男半女……
方正没打算放过教育云初的机会。
云初不耐烦地道:“我是人,不是公羊。”
尽管他的理智告诉他,长安不可能有牧人们幻想的那么好,却又不愿意承认长安不如他们幻想的那么美。
娜哈是例外!
出去撒尿的娜哈回来了,也带来了一个不怎么让人惊讶的问题。
云初伸手道:“文书拿来我看看。”
塞人族最初是依靠血缘建立起来的一个族群,在部族自然繁衍的人口多起来之后,就开始劫掠其余的部族,收纳其余部族的人进入本部族接受他们的盘剥。
离开本来的部族,想要去别的部族活命千难万难,根本就不会获得信任。
他吃力的转过头看向云初,此时,云初的面色很难看,收回唐刀,对侯三轻声道:“你就是因为背叛才被你以前的主人给抛弃的吗?”
“不会,佛觉得有意思的人一定不会死,如果你死了,就说明,你没有那么有趣!”
今天的侯三收拾的很干净,他知道云初不喜欢肮脏的人,虽然手脸还是黑红色的,却闪着皮肤本应该有的光泽,这是真的干净。
只要是一个强大的部落,他们都会选择先战斗,然后臣服这样一个过程。
“他觉得你说的话非常的有道理。”
有些人看起来很面熟,应该就是龟兹城里的商人。
这一点,一定要清楚。
这世上就没有什么新鲜事,人们认为的任何新鲜事都不过是历史的重复。
老羊皮猴子一般的圆眼睛慢慢有了一些雾气,看得出来,他这个时候非常的伤感。
因为自从云初发现羯斯噶跟塞来玛两人总喜欢钻草丛之后,羯斯噶经历的所有苦难都跟云初有关,其中最凶险的一次就是在他们办事的时候,身边出现了一匹叫做老王的孤狼。
“记得先去水渠边上洗个澡……好好洗,把你黑油油的脖子洗干净!
方正回头看看依旧端坐在矮几前的云初笑道:“能写一手好字,遵守所以礼仪的人,又能坏到哪里去呢。放心吧,就算是坏孩子,也有时间教导过来。”
想要问云初,想到云初才是这个家的主人,就闭上了嘴巴,跟娜哈一起捡拾周围的枯枝,准备晚上引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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