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成为“这英”:一个“打工人”的“发疯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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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大笑道:“我是不是唐人,壶正心中有数,至于君子食,奴隶食,明日自然见分晓,诸位如果明日想让自己的五脏庙获得一场盛宴,还请早早将鼎镬食材送来。”
云初的袍子也不怎么新,相比娜哈的新袍子,他的袍子还显得比较旧,即便是这样,云初的袍子还能看到羊皮本来的皱纹,就连袖口的软羊毛也根根分明,不像娜哈的羊皮袄袖口上的羊毛已经结成毡片了。
老羊皮说着话,抬手就把云初放在他手上的经商过所撕碎了,轻轻一吹,碎纸片就如同蝴蝶一般纷纷落地。
这句话应该是问到了老羊皮的痛处,云初没有回避,也同样盯着老羊皮的眼睛看。
老羊皮跟阿史那特鲁有染,这一点都不奇怪。
直到娜哈被云初拔光丢进大锅里,娜哈这才如梦初醒一般大声哭泣起来,她一点都不喜欢洗澡。
云初已经习惯了这个时代日出而作,日暮而息的生活习惯,当他躺在硬硬的木条编织的床上,虽然很不舒服,他还是对灵魂中的云初道了一声晚安。
云初心不在焉地道:“你只要确定进羯斯噶的帐篷就好,其余的事情我来做。”
方正看出云初局促的心思,就按住坐卧不安的云初道:“你是读书人!”
用脱落的脚皮来思考也会得出一个正确的答案——骄傲的唐人不要他!
塞来玛想要进羯斯噶的帐篷,在这个小小的部落里已经算不上什么秘密了。
早点回去吧,再不回去,我就要死在这里了。”
云初握握方正的胖手道:“没关系,我可以自己走。”
“我们可以回去了,如果羯斯噶成了大阿波,我就要离开部族,如果羯斯噶死了,我就继续留下来。”
而最最让云初家与别的牧人家拉开距离的是吃食!
有些文书被潮气侵染的已经结成一团了,字迹也模糊不清,按照方正的说法这些文书早就该销毁了。
部族里多了很多陌生人,一个个凶神恶煞的。
方正被云初的一番话问的目瞪口呆,在他淳朴的认知中,效忠大唐,就是效忠大唐皇帝。
方正,刘雄,何远山,张安,薛和义,李成义,陈伯安,加上云初,就是吃官衙饭的主力人群,至于门子老兵,以及哑巴马夫,痨病鬼更夫,就只能等前面八个人吃完之后,有剩余的话就吃,没有剩余就不吃。
但是,唯独云初家没有这个好伙伴,不论是塞来玛,娜哈,还是云初,都没有虱子这种肥硕的好伙伴!
“老王!”娜哈欢呼一声就扑到老狼身边去了,将肥硕的身体骑在老狼的背上,捏着老狼的耳朵屁股一顿一顿的做骑马状。
“不错就吃!”刘雄最看不起云初这种惯爱作假的读书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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