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发糖”也是一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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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不惯?”何远山用筷子夹着一大块羊肉,瞅瞅羊肉,再看看面色发白的云初。
这就是回到族群的好处,虽然云初不是唐人,在他心里却默认唐人跟他是一个祖宗。
羯斯噶似乎不愿意跟云初说太多的话,抱起娜哈指指拴在水槽上的一匹枣红马道:“这是一匹两岁口的战马,是我从王廷给你找来的,弯刀,弓箭都给你准备好了,如果你想走,就随时走吧。”
这一套云初以前就运用的炉火纯青,要不然也不会才二十八岁的年龄就获得重用。
此人到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关起门来,将雄踞龟兹的大关令方正差点给殴打成方的。
军医给方正的腿糊了厚厚一层绿了吧唧的药膏,嘱咐方正万万不要胡乱动弹,就提着自己的家伙事走了。
跟云初一起生活了十三年,对于这个便宜儿子,她还是了解的,这个孩子根本就忍受不了任何屈辱,更不会容忍任何人欺负她与娜哈。
一个英雄带着龟兹城里那些有八百个心思的乌合之众打败突厥大军,最终戎马凯旋的故事的发生地。
他还是想为这个人的气度喝一声彩。
室内两米的高度让人活泼不起来,总之,云初一点都不喜欢这样的房子。
听着方正热情洋溢的画的大饼,云初还是表露出一副欢喜的模样,就算他因为方正的长相很质疑方正家闺女的模样,这个时候,也不打算让人家难堪。
“说过了,吃这个东西要用筷子,你直接拿手抓……要不是今天已经打过你了,我这会早就开始揍你了。”
早点回去吧,再不回去,我就要死在这里了。”
云初其实也是一只候鸟,留在西域已经足足十三年。
云初将唐刀横放在膝盖上,开始在脑子里放电影,电影的内容就是他离开白羊部以后经历的所有事情。
“跟我走吧,你们部落里除过喝血吃肉的虱子之外什么都没有,去外边看看吧,太阳照耀的地方都是金子,你只要抵达那里,拿起你的铲子,用力,对,就是用力的铲下去,金子就属于你……”
这个过程说快不快,说慢不慢,变化的过程却坚定无比,直到被黑暗吞没。
云初指指脑袋道:“这里有伤,记不得了。”
再过一会,就是再过一会,回纥骑兵就会出现,他们会因为抢夺那些被唐军砍死的胡人的脑袋而打起来。
结果,魏征醋芹照吃,该说的话,该做的事情一点都不少做。
娜哈自然会帮助母亲,所以,这个小家伙最近学会了翻白眼跟吐口水。
云初大醉三天,醒来之后,就看到了大地之子雕塑,那个孩子孤独的趴在荒凉的大地上,以天作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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