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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带来的酒一点都不好喝,甜中带着酸,酒味一点都不浓郁,如果非要用一个特别恰当的形容,云初觉得这东西也就比醪糟强一点。
那一次羯斯噶的表现很好,尽管屁股上被那匹叫做老王的狼咬了一口,他还是奋力的与狼周旋掩护塞来玛快跑,最后勇敢的光着屁股打跑了那只叫做老王的孤狼。
“洗的真仔细啊……你看,你看,又朝胯下招呼,那地方这小子已经洗了三遍了吧?”
方正呵呵笑道:“都是天可汗麾下的子民,这两年朝廷为了不起边衅,宽容一点,大家都好过。”
胡人就是胡人,云初在塞人部落居住了十三年,如何会不知道他们如何看待唐人。
云初瞅着刘雄光溜溜的身子把脑袋又转了一个方向道:“略懂,略懂!”
文书是不同的!
羯斯噶直到离开都没有跟云初谈起让塞来玛跟娜哈进入他帐篷的事情。
昨夜,他睡得安稳极了,虽然军营中不时的响起梆子声有些吵,还有军寨墙上手握长矛的府兵巡逻时发出的脚步声也不让人消停。
塞来玛语音低沉,眼角含着泪,瞅着云初的目光中满是不舍。
云初用不解的目光瞅着老羊皮,很久很久以前啊,云初遇见过崇洋媚外的人,没想到,他会在龟兹城下遇到同样的人。
要知道,每一个部族的人口其实都是恒定的,这样的话才能与牧场相匹配,与牛羊数量匹配。
他心中已经下定了决心,只要这个狼日的敢靠近他,或者把脏手放在他家的羊背上,他就踹断这个龌龊家伙的狗腿!
当一个从八品大关令的书吏,这个起点已经非常非常的高了,高的出乎了云初的预料之外。
习惯性的越过酣睡的方正,云初坐到了角落里的矮几边上,掀开了自己准备要看的文书,抛弃杂念,认真的阅读起来。
云初在这个世界第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回纥人就是唐军的仆从。
方正这个人还是很有些义气的,临走的时候赠送给了云初一把金茶壶,跟六个金茶杯。
只是当夕照落在白雪上的时候,变化就渐渐地发生了,有了一个从银白向金黄转化的过程。
只要看唐军战旗飘飘,盔明甲亮,队形整齐,且开始举着巨盾挺着长矛向敌方乱糟糟的人堆推进的样子。
本来就不是回纥人,自然不能掩耳盗铃的认为自己就是回纥人。
这样的母羊,不仅仅是少年们喜欢,就连一些成年男人也很喜欢,尤其是到了大雪覆盖草原的时候,很多人都会拖着一只或者几只羊进帐篷抱着取暖。
往墙上贴的时候,要大小一致,整齐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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