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讨好”,是礼貌还是过度社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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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了云初金子的侯三很听话,或者说这个家伙本身就非常的享受当仆人的过程。
云初再看胡杨林跟塔里木河的时候,不远处还站立着一些人,也在看胡杨林与塔里木河。
玄奘说:是阿弥陀佛。
云初点点头,把自己的酒壶递给了双手微微发抖的何远山,一个早就把自己当成死人的人,没有什么事情是他不敢干的。
云初趁着烘烤行军灶的功夫,在火眼上烧了一大锅热水,好久没有洗热水澡了,在今天这样一个闷热的天气下能洗一个热水澡实在是莫大的享受。
等最后一声悠长的惨叫声结束之后,集市街上已经堪称血流漂杵了。
牧人与虱子几乎是相伴一生的好伙伴,即便是可汗跟可敦身上也有不少这玩意,可能因为身体不缺少营养的缘故,他们身上的虱子会长得更加肥大!
你不用害怕我,等羯斯噶谋划的事情结束了,我就会离开,你只需要记住,你有一个名字叫做云初,长着黑头发,黑眼珠的儿子,总有一天,你会在这个戈壁上听到关于我的传说,就像你经常唱的歌谣里的那些英雄一样,我的名字也会被所有人传唱的。”
何远山瞅着云初,半晌,才冷声道:“不要想着去白羊部把她们找出来带走,如果你这样做了,我会在第一时间杀掉她们。”
这也符合关中子弟好武的特质,再看看云初那张浓眉有山脊,大眼往上翘的长方脸,胖子已经可以认定,这就是一个关中娃子。
这其实就是胡人英雄们最高的理想,至于这些事情背后的背景,他们是不考虑的,或者说,他们不屑理会。
“隋人身份只是你的跳板,如果你不当隋人,就没有成为唐人的可能。”
何远山是一个相对斯文的人,他吃饭的样子不像方正那么野蛮,只不过,当第一口面入口之后,他吃饭的速度就不知不觉的变快了,丝毫不比方正西里呼噜吃饭的速度慢,甚至更快,因为他不说话。
“我该如何回报你的付出呢?”
部落里的很多女人都很羡慕。
所以,在大唐当商贾,实在是一件堪称破釜沉舟的猛事,是要赌上子孙后代前途的。
一个全身上下中了七八箭的一个家伙,虽然倒在了地上,嘴里冒出来的却是实打实的突厥话。
云初强迫自己看完了整个过程,甚至还把自己的强迫症给逼出来了。
至于能不能成为唐人我不在乎,哪怕是成为流浪者也不想继续留在这个不属于我的部族。”
只要是一个强大的部落,他们都会选择先战斗,然后臣服这样一个过程。
再耐心地等待半个小时,一个圆滚滚的旱獭皮口袋就出现在人们的面前。
羯斯噶虽然不知道云初说了一些什么,却听得清清楚楚,这就是标准的唐人的话,他当初以仆从军的身份追随唐军与薛延陀人作战的时候,听过这种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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