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驻塞尔维亚使馆深切缅怀北约轰炸中牺牲的三位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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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上就没有什么新鲜事,人们认为的任何新鲜事都不过是历史的重复。
以上的话虽然荒诞,回纥人却是认真的,在他们的部族传说中,最早的回纥祖先是一个女人,为狼妻而产子,最后繁衍成了强大的回纥族。
这跟他很久很久以前走的道路差不多,在化学老师刘天成的举荐之下,他同样顺利的在一个从八品的科长麾下干着书吏的工作。
所以,一般情况下,这种人都会躲起来,偷偷地读书,读所有能读到的书,读所有该读不该读的书,不知不觉的把自己弄成了一个满肚子学问的异类。
至于能不能成为唐人我不在乎,哪怕是成为流浪者也不想继续留在这个不属于我的部族。”
“他们身上的味道不对。”云初瞅着方正理所当然的道。
等回到休憩的房间之后,云初脸上的笑容就慢慢的消退了。
这双眼睛让云初想起很久很久以前在峨眉山山路边上看到的那些眼睛,眼仁微黄,眼睑处泛着蓝色,其余的地方就像作画一般大量的留白。
云初摇摇头道:“我的笔坏了,自己造的笔太软,写不好那幅字。”
塞来玛并没有觉得意外,叹口气道:“我就知道回纥人的帐篷留不住你,可是,你想当唐人很难。”
“你不准备跑路吗?”
唐人商贾们很想跟云初主动打招呼,却因为摸不清他的身份,而踌躇不前,毕竟,他们只是一群穿着皂衣的商贾而已。
人们不需要劳作就能有足够多的粮食,不需要酿造,醇香的麦酒就会从地下涌出,不需要放牧,牛羊就会茁壮成长,不需要纺织,桑蚕就会自动抽丝,结茧,成绸。
“你要去流浪?”塞来玛忍不住吸了一口凉气。
自从会走路,云初就开始学习如何不从羊背上掉下来,自从可以骑马,云初就一直在研究如何不从马背上掉下来,今天,这一身技能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
“哼,略懂,略懂!”
想清楚了这一点,云初很优雅的让开路,示意驼队先行,而骆驼背上的胡人也抚胸施礼,显得两方人马都非常的有礼貌。
疤痕虽然是旧伤,胖子方正这种半辈子都在军伍中厮混的人,如何会看不出,这道伤疤形成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
回纥人说自己是狼的子孙,所以,塞人现在也开始说自己是狼的子孙了。
云初默默地拿起挂在腰上的玉牌,微微摇头道:“南山新雨落,山间云初生,我不记得祖宗名讳已经是大不孝了,如何再能投入他门为人子嗣呢。”
云初笑着点点头道:“谢谢羯斯噶大叔,我真的很需要一匹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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