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 |“魔笛”优雅依然 一个人扛着克罗地亚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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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只能当隐士高人。
发酸的面汤很解暑,里面的芹菜经过发酵之后也带着浓郁的酸香味……云初以前的世界里的人们一般把这个东西称之为——浆水!
云初犹豫良久,最终还是走进了衙门,果然,方正倒在一张羊毛毡子上,一条腿软软的耷拉在边上,正由一名带着白帽子的军医给他治疗。
说起来很惨,回纥人游牧了好多好多年,却连编织牛皮绳这样的事情都做不好。
羯斯噶皱眉道:“我有帐篷!牛皮的,大的!”
一个戴着羊皮帽子提着裤子牵着一只大尾巴母羊的少年从山坳那边走过来,一边走,一边学狼叫,看样子,他跟那只羊真得很是恩爱。
这一定是有原因的,云初决定记住这一点。
“没有了那就继续做啊。”
“孩子,那不是战场,只是一个考验你的场所,顺便告诉你一句话,阿史那特鲁之所以会选定龟兹城作为此次作战的目标,是因为他听了我的话。”
“云初我给你找了一匹马!”羯斯噶把羊腿递给塞来玛就来到云初身边。
人类餐桌上的东西有很多,很多。
云初拱手道:“饭食不错。“
他认为,权力没有大小之分,任何微小的权力都值得尊重,然后在,尊重的前提之下,必须将最小的权力运用到最大程度。
老羊皮小小瘦弱的身躯里突然爆发出一股强大的力量,将云初推了出去。
以上,就是老羊皮专门用来针对回纥部落中所有他看得上的少年人的专用话术。
此时的方正几个人,再也没有人怀疑云初的身份了,而且在云初这个真正的读书人面前,他们已经没有办法再高高在上的俯视这个关中来的少年人。
他们三个大概是整个回纥部落中唯一懂得如何吃鱼,以及怎么烹调这种鱼的人。
总体上,这是一群希望相互壮胆,又不愿意别人过多干涉他的一群人组成的部族,只要有分裂的机会,他们会毫不犹豫的选择背叛。
云初弯腰致谢道:“羯斯噶,谢谢你给我准备的这些东西。”
云初点点头,表示明白,不过,就在他准备低头的那一瞬间他又问道:“你恨玄奘和尚吗?”
枣红马是一匹很不错的战马,骑在它的背上很是平稳,老羊皮坐在高大的骆驼背上,时不时地回头看看云初,看一次就忍不住笑一次。
有了回纥人这个身份,就不用担心别的胡人来杀他们,抢他们了,很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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