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唧唧哇:“永远为年轻人创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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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挠挠发痒的屁股,重新把目光放在刚刚落水的斑头雁身上。
六月初的龟兹城外,麦苗已经长起来,从城下一直延伸到大地的尽头。
正要说话的时候,又看到云初背后的牛皮双肩包无意中露出来的那一排自制毛笔,遂皱着眉头问道:“发过蒙,读过书?”
“咦?关中娃子?”粗糙胖子并没有挪步,听了云初标准的长安口音一时间愣住了。
“今晚要不要招些胡姬过来,虽然身上味道重了一些,将就着也能用……”
所以,云初的那一番话是说给方正的姐夫们的,绝对不是方正本人,他只能充当一个传声筒,让他那些位高权重的姐夫们知晓,在龟兹大关令麾下,还有一个有一点脑子且愿意思考的小书吏——云初。
“你要去军营帮府兵们写家书?”方正很不理解云初的愚蠢举动。
通过种种试探,羯斯噶获得了云初的认可,这个男人配的上塞来玛,也配当娜哈的父亲。
尤其是云初家用白水煮出来的羊肉,蘸上他们家用盐巴腌制过的韭菜花一起送进嘴里,只要是吃过的人,没有一个说不好吃的。
这种事情他们以前就不避人,尤其是这些骄傲的少年,他们甚至喜欢在这件事上获得别人的夸赞。
有时候,骄傲的天鹅会从天山上飞过,最后变成一个小小的黑点乃至消失,就像是直接去了神的国度。
“雪水冰寒刺骨,对身体不利,以后要是困倦了,还是洗热水澡好一些。”
唯独对于大唐读书人来说,这件事大有商榷的余地。
知道了商州府兵跟家人交往的方式,也就基本上明白了此时关中的人情风俗,不至于回到关中之后露怯。
至于别的种族,比如回纥人,虽然同样是黑头发,却没有一个人认为他会是回纥人,甚至觉得起了这样的心思都是对唐人的不敬。
“我就要吃旱獭——哇!”
西域之地从来没有过片刻的安宁,这里总是在打仗,也总有打不完的仗。
就这一点来看,人家称呼我们为蛮夷真是一点都没有叫错。”
最后,云初一口烤肉都没有吃,一口羊奶没有喝,一个人干掉了三盆白米饭,每一个陶盆,都比云初的脑袋大。
塞来玛的筷子运用得非常熟练,她甚至不怕滚烫的旱獭肉,从云初切开旱獭之后,她手里的筷子就没有停止过。
事实证明,大唐府兵之所以在西域所向无敌,不仅仅在于将士勇猛,还有最重要的一条,他们身上的甲胄真的很不错。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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