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侵华日军731部队再添新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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龟兹城里人来人往川流不息,城外的这座军寨周围却安静的连一只兔子都看不到。
“看起来,你应该有一个不错的师傅。”
“咦?关中娃子?”粗糙胖子并没有挪步,听了云初标准的长安口音一时间愣住了。
云初点点头,被唐军攻破的城池,一般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城破之后被屠城,几乎是他们在西域的一个行为习惯。
即便如此,听到羯斯噶提起战笼遴选,云初身体都忍不住颤抖了一下,至于娜哈则大哭起来。
“云初啊,你一定要娶很多很多的美人,生很多很多的孩子,过最好,最好的日子,吃最好最好的食物,穿最好最好的衣裳。”
云初将双脚浸泡在冰凉的渠水里,笑吟吟的瞅着侯三带来的一群府兵。
“跟我走吧,你们部落里除过喝血吃肉的虱子之外什么都没有,去外边看看吧,太阳照耀的地方都是金子,你只要抵达那里,拿起你的铲子,用力,对,就是用力的铲下去,金子就属于你……”
“弄清楚我是谁了吗?”云初抬起头满是希望的瞅着方正。
“哼,略懂,略懂!”
云初笑道:“有没有一种可能,我本身就是唐人?”
云初其实也是一只候鸟,留在西域已经足足十三年。
娜哈此时已经忘记了哥哥古怪的捕捉旱獭的方法,她只想尽快地回家,好让哥哥把这只旱獭烧给她吃。
人们不需要劳作就能有足够多的粮食,不需要酿造,醇香的麦酒就会从地下涌出,不需要放牧,牛羊就会茁壮成长,不需要纺织,桑蚕就会自动抽丝,结茧,成绸。
老羊皮的眼睛是淡蓝色的,不含半点杂质,就是这双如同草蜢湖湖水般清澈的眼睛,让人不由自主的想要亲近他。
云初见方正,何远山都在瞅着他等解释呢,就微微一笑道:“金斧头,银斧头,铁斧头,你们要哪一种?”
以上思考,全在电光火石之间。
让他多快乐一段时间吧,过不了多久,他就快活不起来了。
云初点点头,觉得这个人谈吐不俗,就拱手道:“还未请教兄长大名。”
“你带我去看看!”何远山没有答应给云初人手,朝远处的刘雄几个人招呼一声,就有几百个穿着皮甲的胡人匆匆跑过来,随着云初,何远山一起去了集市方向。
等云初从胡杨林里再一次走出来的时候,老羊皮的眼珠子好像都不会转动了。
如果我是唐人,不论我是谁家的孩子,都会效忠自己的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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