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 |“魔笛”优雅依然 一个人扛着克罗地亚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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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何远山跪下去了,刘雄等人的膝盖也变得很软,一个个跟打了鸡血一般,跪在裴东风脚下嚷嚷着要拿命去报效爵爷的提携之恩。
反正,唐人总是能获得最后的胜利,就算胡人能占到一时的便宜,马上,就会有更多,更加凶残的唐人过来,把刚刚获得胜利的家伙连根拔掉。
就像野羊通过斗角来争夺交配权一样,这一套,在回纥部落里也同样盛行。
塞来玛见云初的面庞一半隐藏在黑暗中,一半暴露在火光下,面色前所未有的凝重,她不由得害怕起来了。
侯三站在水渠里,他觉得眼前这些水被他的脚给污染了,需要等干净的水流从上面流淌下来的时候,再用水罐装水,才能符合云初的要求。
这就让这柄巨斧不但有劈砍功能,还有刺的能力。
刘雄捡起开山巨斧瞅了一眼就丢开了不屑的道:“完全是花架子,想要破甲还不如用陌刀。”
何远山叹口气道:“这是回纥援兵,归丁大有校尉统领。”
至于鼻青脸肿的云初跟鼻血长流的羯斯噶的惨状,她们母女两是看不见的。
“哥哥,我们吃旱獭好不好?”
“咱们今天看过唐军的威风,你以为唐人最显著的特点是什么?”
老兵看样子没有什么辉煌的过往,两只眼睛上糊满了眼屎,腰背佝偻着没有什么英气可言。
塞来玛很骄傲,她认为只有她这么强悍的母亲,才会生出两个不用怎么管就能健康长大的好孩子。
至于男人——不是黄土埋掉了,就是被贫困的土匪,山贼们放锅里煮了……
云初恼怒地拍了拍黑眼窝公羊的脑袋,黑眼窝公羊立刻甩开蹄子跑到队伍最前边,毫不犹豫地朝帐篷那边跑去。
云初思考了很长很长时间,最终,他停止了思考,喊来了侯三,帮他烧热水,他想好好地洗一个澡。
他们的呼声中充满了胜利的喜悦与骄傲。
他是白羊部族中第一个敢爬上悬崖捕捉岩羊的少年。
云初答应一声,就带着一队府兵驱赶着那群刚刚杀人吃肉的胡人们去城外割再有一个多月就能收割的青稞了。
他今天的任务很重,身为书吏,首先要做的就是要把官衙里堆积如山的文书分门别类的整理好,编好号码,到时候方便存取。
至于能不能成为唐人我不在乎,哪怕是成为流浪者也不想继续留在这个不属于我的部族。”
云初举着大斧开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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