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峯:抛开杂念 对得起自己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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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用害怕我,等羯斯噶谋划的事情结束了,我就会离开,你只需要记住,你有一个名字叫做云初,长着黑头发,黑眼珠的儿子,总有一天,你会在这个戈壁上听到关于我的传说,就像你经常唱的歌谣里的那些英雄一样,我的名字也会被所有人传唱的。”
两边的商贾们翘着脚目送云初离开,说真的,他们也很想知道这个好看的娃子为何会孤身出现在这里。
“没有更好地办法了吗?我总觉得落一个隋人身份,对我以后的路不太好。”
如果失败,只有一个下场——死!
“不会,佛觉得有意思的人一定不会死,如果你死了,就说明,你没有那么有趣!”
结果,第二天,他就骑着马从矮人坡的悬崖上跳下去了,找到他的时候,人跟马都摔成了肉泥。
有些人看起来很面熟,应该就是龟兹城里的商人。
幸好,你要进羯斯噶的帐篷了,小娜哈也会跟着你,没有你们牵绊,我想痛痛快快的干一些事情,好把我积攒在心头的怒火全部都发泄出去。
他做的事情远比塞来玛知道的多得多。
云初害怕在这里待得时间长了,脑海中那点文明会随着时光一点点的流逝,最终把那些事情统统给忘掉。
打过七八顿之后,他们终于学会了,也明白了,想不挨打,要把屁股最好看的大尾巴羊献给云初……
“他觉得你说的话非常的有道理。”
如果不是云初不断地用陶罐把沙子烧热围在塞来玛跟娜哈身边,又不断地给她们喂滚烫的肉汤,这个更加寒冷的夜晚,会要了她们的命。
很久以前就不把云初当孩子看的羯斯噶摇摇头。
云初缴纳了一把金斧头,所以,大家从此之后就亲密如一家,再也不分彼此。
就目前的局面而言,人家对他还是有戒心的。
“不错就吃!”刘雄最看不起云初这种惯爱作假的读书人了。
今天放牧的效果很好,每一只羊的肚皮都吃得鼓鼓的,该是回家的时候了。
“门子的手艺不错,快尝尝!”方正还以为云初在客气,热情的把饭碗往云初跟前推一推,这下子,饭碗里面的腥膻气直冲鼻子,让他面颊一白,差点呕吐出来。
如果失败,只有一个下场——死!
扁嘴鱼是一种高山冷水湖里的细鳞鱼,用刀子开一个口子,去掉内脏跟鳃,在捏着鱼皮用力一撕,就把整条鱼的鱼皮都给剥下来了,找一个木棍串起来,撒上盐巴,就可以放在一边腌制了。
“说过了,吃这个东西要用筷子,你直接拿手抓……要不是今天已经打过你了,我这会早就开始揍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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