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上班四天半,乐视“整顿”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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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看出云初局促的心思,就按住坐卧不安的云初道:“你是读书人!”
云初用木棍扒拉一下暗红色的木炭低声道:“如果你要进他的帐篷的话,我宁愿他不要那么好。”
当时如果不是羯斯噶拦住,云初甚至会杀了葛萨璐的儿子。
云初点点头,回到帐篷里取出来一个牛皮双肩包背在身上,又把一个牛皮马包放在马背上,牵着马来到已经骑上骆驼的老羊皮,始终一言不发的离开了这个他生活了十三年的塞人部落。
一只黝黑的牛皮袋子被壮汉抛过来,老羊皮探手接住,掂量一下重量,就点点头,驱赶着骆驼继续前行。
也就是因为有这头老狼,云初才会在晚上带着塞来玛跟娜哈离开部族营地,来草蜢湖边宿营。
这里不成,没有香水,加上不喜欢洗澡,再加上白日里的天气酷热,就不成了。
方正眼角泛着泪花冲着云初的背影道:“我真的不是胆小鬼啊,是我娘……”
刘雄端着空碗打着饱嗝道:“再来啊,我只吃了一个半饱。”
看到情郎来了,正在教训娜哈的塞来玛目光立刻从凌厉变得柔和起来。
云初将要跟随侯三进入坎儿井地道的时候,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远处的龟兹城。
此时,正好有一片乌云遮盖住了太阳,凉风从城墙上吹过让人遍体生凉。
事实上,就方正这种在龟兹边缘之地当小官的人,是没有资格使用加香墨条的,云初之所以会如此痴迷,完全是因为他再一次接触到了文明。
何远山大笑道:“你不会真的是为了我们的同袍之情吧?”
骆驼是云初见识过的牲畜中最臭的一种,那种味道很难形容,假如将一泡稀屎撒上孜然,再添加一些松香最后放在太阳下曝晒,或许就能调和出骆驼身上的味道了。
五年了,云初学习的速度很快,甚至远远超越了老羊皮的期望。
“爷娘在上,不孝子在天山百拜,此次来信,有噩耗告知,兄长狗怜儿战死在于阗,可惜,战死之际,没有斩获,不能给爷娘带来荣耀,乃狗怜儿之过也。
“还有什么困难吗?”
云初今晚的暮食是羊肉,牛肉,羊肉面片,配凉拌苦苦菜,侯三跟哑巴马夫给云初弄来的韭菜花被腌制成了韭花酱,今天吃正好合适。
这可能是他漫长人生中最后的希望,就是不知道他到底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这三个人中的哪一个。
在这三天里,云初一句话都没有说,更没有主动说自己是唐人话,但是呢,人人都知晓他就是一个唐人少年。
而最最让云初家与别的牧人家拉开距离的是吃食!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