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职业”不新 “上门做饭”能否一直红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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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连语言都是杂乱无章的,有突厥人,有回纥人,有塞人,有粟特人,甚至还有用怪异腔调说话的唐人。
羯斯噶是真的很喜欢塞来玛,为了塞来玛他甚至可以不要自己的生命。
他还是想为这个人的气度喝一声彩。
他们的呼声中充满了胜利的喜悦与骄傲。
方正缓缓来到云初身前郑重的问道:“告诉我,你会效忠大唐吗?”
从那以后,回纥人牧场就大了很多,牛羊也多了很多,就连牧人也增加了不少。
“龟兹!”
别的回纥人即便是中毒了,也会直接粗暴地将他的死归类于疾病或者神罚。
他的工作其实一点都不邪恶。
这些年跟随老羊皮寻找出路的少年人基本上都死在了石国的战笼里。
看到这里的时候,云初就忍不住拍拍自己的脑袋,自己装样子都能装到最适合自己起家的部门,运气实在是好的没办法形容。
“咩咩……”黑眼窝叫唤了两声,云初家的母羊群就很自然地围拢到黑眼窝的身边。
人们不需要劳作就能有足够多的粮食,不需要酿造,醇香的麦酒就会从地下涌出,不需要放牧,牛羊就会茁壮成长,不需要纺织,桑蚕就会自动抽丝,结茧,成绸。
该是时候礼貌的离开了。
有些人看起来很面熟,应该就是龟兹城里的商人。
假如说回纥少年们让云初退避三舍的话,那么,回纥少女们给云初留下的感觉更差。
他自称走遍了整个西域各国,甚至陪伴一个叫做玄奘的和尚去过一个叫做天竺的国家。
如果,云初长得跟别的回纥人差不多也就算了,加上云初比较健康,可汗会认为云初就是他的儿子,可是呢……云初的长相太像那些骄横凶恶的唐人了。
被云初无数次的从羊圈抱回来,她只要有机会,还是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也不知道这里为什么会有如此多的骆驼,一队接一队的没完没了。
在方正看来,这是云初的细致之处,却不知在云初这里,这些文书是他重新认识大唐,了解大唐的最好的课本。
天为父,所以号“皇天”,地为母,所以叫“后土”。因此,凡人皆为天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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