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潜入了“约死群”,聊天内容震碎三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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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野羊通过斗角来争夺交配权一样,这一套,在回纥部落里也同样盛行。
现在却活生生的出现在这里招兵买马,看来,婆润可汗死后,青狼也准备重操旧业了。
如果失败,只有一个下场——死!
眼看着日头渐渐升起,云初让侯三看好这些文书,自己匆匆的回到桑林准备做饭了。
不信的话,可以去找白羊部的大阿波羯斯噶去问,这个漂亮的唐人少年郎是如何被白羊部牧女塞来玛拯救,并且积极照顾养好伤的。
云初的唐刀虽然也是一把好刀,却还是达不到血不沾刃的程度,他蹲下来,在清凉的渠水中清洗唐刀上的血迹,血迹这东西用凉水洗很好洗干净,用热水,反倒不怎么容易清理掉血迹。
就在这个时候,大地尽头突然出现了一条黑黑的细线,想起自己两人目前如同探子一般的表现,云初就往老羊皮身边靠一靠道:“我们要对付唐军吗?”
眼看着日头渐渐升起,云初让侯三看好这些文书,自己匆匆的回到桑林准备做饭了。
战时为兵,无战事则为农,这种兵农合一的制度,人们似乎已经习惯了。
碗底已经放好了葱花以及磨成粉磨的盐巴跟剁成碎末的天山乌梅,面条压在这些调料的上面,再用滚烫的羊汤一冲,盐巴融化不见踪影,葱花从碗底漂起绿莹莹的点缀在汤面上,加上一星半点的黑色乌梅若隐若现的夹杂在暗黄色的面条中间,再覆盖上薄薄一层暗红色的羊肉片,一碗让西北人死死活活都难以忘记的羊肉汤面就成功了。
云初更加相信自己家教授说的话,而不是老羊皮这个亲身经历者。
云初当然知道她想说什么话!
至于他说不清楚自己的故乡,经不起查验,这也不重要,他脑袋上有一道抓岩羊时候留下来的疤痕,很能说明问题——他失去了一段记忆。
从这个家伙虎步龙行的走路姿态还能看出来,他以前应该不是文官,应该是一个被人踢出武将队伍的倒霉蛋,在大唐,武将比文官更加尊贵。
煮熟的面漂在羊汤上有筷子头粗细,捞进碗里就会变成筷子尖粗细,很方便入口。
云初在这个世界第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回纥人就是唐军的仆从。
一根面,就是一碗面,西北人常吃的拉条子就是这样,只要开始扯面了,速度就慢不下来。
云初在去大关令官衙的路上,看到了一家售卖胡麻油的店铺挑出来了写着这四个字的招牌。
云初吼完刘雄之后,端起自己的羊汤碗就去了渠水边纳凉,几个没有吃到面条的人,也纷纷喊着晦气。
“没有更好地办法了吗?我总觉得落一个隋人身份,对我以后的路不太好。”
如果是仅仅是这样,云初并不缺少从头再来的勇气,只是,当他发现自己变成一个只会啼哭的婴儿的时候,那种剧烈的反差,彻底的改变了他原本的人格。
这个骨瘦如柴的老师,却吐了他一口唾沫,然后,就永远的闭上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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