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这一国首都,进入紧急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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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会走路,云初就开始学习如何不从羊背上掉下来,自从可以骑马,云初就一直在研究如何不从马背上掉下来,今天,这一身技能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云初在喂饱了娜哈之后,也拿了一条鱼慢慢的吃。
“咩咩……”黑眼窝叫唤了两声,云初家的母羊群就很自然地围拢到黑眼窝的身边。
塞人干活就是这样的,不但简陋还不好看。
三十岁就有白发,对于这个时候的人来说很常见,给人家当爷爷的也不罕见,不像他以前生活的那个时代里,三十岁的人还自称是一个宝宝。
云初笑道:“既然你喜欢羯斯噶,他对你又那么好,我没有理由杀死他。
“云初不是塞人的名字,更不是回纥人的名字。
谁说胡人就随意浪费粮食了?至少他没见过,塞来玛啃过的骨头狗都不吃,娜哈吃旱獭的时候,连掉在羊皮上的肉渣子都不放过,甚至会趴下去舔羊皮上残存的旱獭油脂。
能使用大权力没有什么稀奇的,重要的是,如何能把最小的权力运用到极致。
“你不准备跑路吗?”
“隋人已经失去了他们的王朝,我现在跟隋人混在一起有可能变成唐人吗?”云初问道。
这一定是有原因的,云初决定记住这一点。
他已经瘦的抽巴了,脸只有巴掌大小,腰背佝偻如大虾,很明显,他的皮肤太大,身体里的骨骼,肌肉,内脏太少,以至于整张皮像是堆在他的身上,就像裹了一张光板没毛的老羊皮一般,或许,这就是他为什么会被人叫做老羊皮的原因。
从这两人走进屋子的一瞬间,云初就觉得屋子里的温度似乎下降了好几度。
习惯性的越过酣睡的方正,云初坐到了角落里的矮几边上,掀开了自己准备要看的文书,抛弃杂念,认真的阅读起来。
“这就是优雅?”云初在看了舞女抬起一条腿,用一条腿蹦蹦跳跳的转圈后问老羊皮。
“哦?”老羊皮听云初说的有新意,又非常的认可云初的厨艺,就坐直了身子道:“你准备怎么做,自己开一家食肆,挤垮那家隋人开的食肆?
方正还想着晚上继续吃羊肉汤面,云初却没有给他们继续做的心思。
在西域十三年,最让他放不下的就是塞来玛跟娜哈,现如今,塞来玛有了新的男人,娜哈也回归到了亲生父亲的怀抱中,云初由衷的感谢羯斯噶。
裴东风奇怪的道:“我还以为你会鄙夷这些人的行为呢。”
文书是不同的!
方正给云初分派的是一间黑洞洞的茅草顶的小房子,窗户很小,只有一尺见方,门槛很高,门楣很低,进出需要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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