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女儿离世67天,南京胖哥父亲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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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两天的时间,成为这家食肆的伙计。”
仅仅用了三天时间,龟兹城外原本碧绿一片的麦田就变得光秃秃的。
他已经瘦的抽巴了,脸只有巴掌大小,腰背佝偻如大虾,很明显,他的皮肤太大,身体里的骨骼,肌肉,内脏太少,以至于整张皮像是堆在他的身上,就像裹了一张光板没毛的老羊皮一般,或许,这就是他为什么会被人叫做老羊皮的原因。
方正从袖子里掏出一份皱巴巴的文书,云初接过来一边看一边问道:“朝廷对这件事是什么态度,毕竟,事情是三月份的事情,再加上早期的研判时间,朝廷这时候应该有对策了吧?”
“你要去军营帮府兵们写家书?”方正很不理解云初的愚蠢举动。
云初的表情变得痛苦起来似乎陷入了梦魇一般。
这件衣衫对于这个胖子来说肥瘦不合体,长短却合适,这只能说明这件官服送来的时候这个家伙长胖了。
“我没有钱……”
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亮晶晶微微泛黄的旱獭的脂肪,这东西用刀子切下来颤巍巍地杵在刀尖上,往嘴里一送,不用咬,就迅速融化在口中,变成液体的脂肪顺着喉咙滚滚而下,等不到它落进胃里,就被饥渴的身体一滴不剩地吸收光了。
老羊皮的话在云初耳边响起,云初的注意力却全在这些骑兵身上,导致老羊皮赞美唐军的话如同画外音。
所以,他就去了居住在不远处的门子那里,准备借一些工具,把门窗开大一些。
方正对云初的工作很满意,因为他现在工作起来,觉得非常的顺利,简便,只要他想要的文书,头一天安顿给云初,第二天,他就能在案头看到自己所需的东西,不仅仅是正本文书,就连写回帖时需要借鉴的文书,也在手边,如果还有遗漏,云初还会在一边小声提醒。
这一次,他只所以会出现在战场附近,完全是因为他所在的部族又要开始帮唐军打仗。
方正看出云初局促的心思,就按住坐卧不安的云初道:“你是读书人!”
旱獭皮这时候焦脆异常,撒上一点盐巴,放进嘴里,焦脆的外皮就会迅速变软,有一种融化的感觉。
他的专业性,绝对不是那些口口相传留下来的传说可以比拟的,云初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掀开大唐蒙在他脑海中的那一层面纱。
好在云初抢夺的快,羊奶倒在了桌子上。
就像野羊通过斗角来争夺交配权一样,这一套,在回纥部落里也同样盛行。
至于他没有大唐的身份证明——过所,这并不重要,这东西可以说是丢了。
云初继续看文书,还把两份文书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最后问道:“武侯到哪里了?”
云初皱皱眉头道:“既然你是比粟特勤的人,他不可能什么都不做吧,咱们这一支两百帐的回纥人,多少也算是一股能数得上号的势力,他想什么都不做就控制这些人,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事情。”
他今天的任务很重,身为书吏,首先要做的就是要把官衙里堆积如山的文书分门别类的整理好,编好号码,到时候方便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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