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人中新专辑专场演唱会圆满落幕 第三张专辑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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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年都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小后生了。”一阵唐音突兀的钻进了云初的耳朵。
等最后一声悠长的惨叫声结束之后,集市街上已经堪称血流漂杵了。
身为一只大大的拖油瓶,能被母亲的新欢如此对待,羯斯噶可以说已经做到了他能做到的一切。
云初当然没有跟龟兹城共存亡的决心,别说龟兹城了,就算是长安城他也没有这种共存亡的心思。
今天放牧的效果很好,每一只羊的肚皮都吃得鼓鼓的,该是回家的时候了。
早点回去吧,再不回去,我就要死在这里了。”
何远山大笑道:“你不会真的是为了我们的同袍之情吧?”
云初笑着点头称是。
方正一边喝酒,一边看云初在他的腿上施为,不喊痛,也不叫唤,就是低着头喝酒。像是在做一个很痛苦的决定。
胖子方正打开云初的头发,看到了左上脑附近那道可怕的疤痕,倒吸一口凉气道:“你娃能活下来实在是命大。”
只要开始吃饭,塞来玛就会忘记她还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
天气燥热,同样居住在桑林里的方正等人早就脱得光溜溜的浸泡在水里。
就是要这样慢慢的融进去,就像一滴水掉进了江河湖海里,就像一只椋鸟混进了椋鸟群里,就像一只白色绵羊混进了白云般羊群里。
云初见羊肉串烤得差不多了,就取下两根递给了娜哈跟塞来玛先吃。
他就是通过买人,卖人抽取一定的利润为生的人,是草原,戈壁,大漠上必不可少的一种人。
等两人跑回龟兹城,隔着空空如也的城门洞子看去,那条细细的黑线已经变成了一股黑色的波涛。
“我不去柘枝城,我的目标是龟兹城!”
塞来玛咯咯大笑起来,在纺锤上用力扭了一下,纺锤就飞快的转动起来,看的出来她真的非常高兴。
自从会走路,云初就开始学习如何不从羊背上掉下来,自从可以骑马,云初就一直在研究如何不从马背上掉下来,今天,这一身技能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但是,唯独云初家没有这个好伙伴,不论是塞来玛,娜哈,还是云初,都没有虱子这种肥硕的好伙伴!
站在熙熙攘攘的龟兹集市上,云初看着头顶炽热的太阳,第一次觉得这个世界终于有了一块可以让自己容身的地方。
把塞来玛看的比生命还重要,这不是羯斯噶口头上的说辞,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