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5万不舍得打车”,并非年轻人变得“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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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子的手艺不错,快尝尝!”方正还以为云初在客气,热情的把饭碗往云初跟前推一推,这下子,饭碗里面的腥膻气直冲鼻子,让他面颊一白,差点呕吐出来。
觉得丢了脸面的刘雄丢开云初,对方正道:“这个崽子我要了,练几年,会是一把好手。”
“哥哥,我们去抓旱獭吧!”
云初编好了皮鞭,就把这东西泡进化开的温热牛油里,等牛皮完全被牛油浸软之后,打散,再编织一次,这样处理过的牛皮鞭子就不容易皴裂,能用更长的时间。
很快,云初就磨出来了一汪浓墨,他没有立刻动笔,而是轻轻地嗅着墨香。
本来有些得意的刘雄见云初眼神不善,就一把捉住他的衣襟,把他提起来,面对面的怒吼道:“怎么,你不相信老子的话?”
云初摇摇头笑道:“弯刀跟马我要了,帐篷就算了,你可以住进这个帐房。”
自从大唐开国以来,出现的所有谋反事件,包括太宗皇帝发动的玄武门之变,中间都有部曲的影子。
这个老家伙就不是一个省油的灯,当初追随太宗皇帝征高句丽,负责护卫大军左翼,他用了整整两年时间,几乎把黑水靺鞨胡人给杀光了。
云初则开始烧热水,才离开娜哈两个月的时间,这孩子已经脏的要不成了。
“以后不许这样跟人说话!”云初觉得自己的教育任务似乎更加得繁重了。
有的少年人听了两段之后就跟着老羊皮走了,很长时间过后,人们有可能在某一个王的后宫见到他,那时候的他穿着华丽的衣裳,佩戴着闪闪发光的宝石,依偎在王的怀里,扯着尖利的嗓子为来宾演唱大段大段的《乌古斯传》。
云初今晚的暮食是羊肉,牛肉,羊肉面片,配凉拌苦苦菜,侯三跟哑巴马夫给云初弄来的韭菜花被腌制成了韭花酱,今天吃正好合适。
信任别人这种事情,云初在很久很久以前就没有做过了。
跑在最前边的战马脖子底下悬挂着好几颗人头,看不清人头的左耳朵还在不在。
也就是说,从龟兹城里通出来的密道绝对不止老羊皮一个人拥有,但凡是有点实力的商贾们都有这东西。
这也太唯心了吧?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要当唐人,那就要当一个纯纯粹粹的唐人,要当一个经得起别人检查的唐人,大唐建国已经二十五年了,我只有十三岁,这个时候,你说我是一个大隋的遗民,本身就有不臣之心在里面。”
当云初用手叉子杀死了那头重达一百五十斤重的盘羊,浑身都是血的站在葛萨璐面前,即便是那个无耻的家伙,也不再提起带走娜哈的事情。
方正挠挠屁股,回头瞅瞅自己乱七八糟的书架以及堆成一堆的文牍,再拍拍脑袋,对云初道:“你先在我这里当书吏吧,你知道怎么当书吏吧?”
“回去之后我给你做沙葱牛肉包子,那东西可比烧旱獭好吃的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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