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燃我,温暖你》:反类型化男主住在热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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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昂贵,乃是老神仙孙思邈孙真人亲自研制,据说由豆粉和药制成,既能去污又能护肤,据说用它洗手洗面,十日色如雪,三十日如凝脂。
最靠谱的一个活命方式就是去当马贼,依靠劫掠普通牧人以及商队,骆驼队活命。
事发突然,何远山没有预料到这些人居然敢在城里动刀子,恼怒的呼喝一声,顿时,紧跟在他身后的一队府兵就张弓搭箭……箭如飞蝗。
“回纥人总说自己在马背上可以盘旋如飞,轻捷如鹘,在唐人这样的骑兵冲击之下连一战之力都没有,区区百人就能撵着上万回纥骑兵漫山遍野的乱跑,不得不说,唐人的战力真的是非常的强悍。”
“你要去军营帮府兵们写家书?”方正很不理解云初的愚蠢举动。
云初取了一瓶酒递给方正道:“断的彻底吗?别让录事参军他们给看出来。”
有多情的胡姬摸过他的脸,他也不恼怒,只是红着脸接过胡姬拿给他的桑葚。
好在云初抢夺的快,羊奶倒在了桌子上。
就这一点来看,人家称呼我们为蛮夷真是一点都没有叫错。”
“给我五百个铜钱,这东西就归你了。”
云初憨厚的摇摇头道:“我可能没有那个福气。”
这件官服明显太小,有些不合身,穿在这个胖子身上紧绷绷的,把整个人勒的跟蚕一样,有好几道凸起。
强大的威猛的回纥武士除非脑袋掉了,才会死亡,否则,别的事情都是小事情,如果可能的话,喝一点滚烫的热酒就能什么问题都没有了。
云初笑道:“既然你喜欢羯斯噶,他对你又那么好,我没有理由杀死他。
“唐人的崽子不会落在塞人窝里,就像老虎崽子不会在狗窝里。”
到了这个时候,羯斯噶就会立刻出手,殴打那些围殴云初的男子们。
“如果你的融入唐人的速度够快,就以仆人的名义带我去长安,如果你融入唐人的速度慢,那就带着我的骨灰去长安,并亲手把我的骨灰送到玄奘的面前。”
这家伙就是旱獭群里的奸细,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奸细,它毫无族群荣誉感与族群同生共死的自觉。
云初难以接受,自家人知道自家事,他那个时候如果不那样做,以塞来玛粗放型看孩子的方法,他自己没有半点活到现在的可能。
原本灌一口凉水咕噜噜几下,就当漱口的方正,突然变得不好意思起来,也弄了一根桑树枝有模有样的跟云初一起清洁牙齿。
这样的母羊,不仅仅是少年们喜欢,就连一些成年男人也很喜欢,尤其是到了大雪覆盖草原的时候,很多人都会拖着一只或者几只羊进帐篷抱着取暖。
云初愣了一下,方正绝对不是在介绍他的上官,而是另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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