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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鴻盟主,雨露花浓盟主这两个就不感谢了,一个是我的版主,一个是我老婆,都是我的老水军了,没必要感谢。
云初伸手道:“文书拿来我看看。”
正要说话的时候,又看到云初背后的牛皮双肩包无意中露出来的那一排自制毛笔,遂皱着眉头问道:“发过蒙,读过书?”
羯斯噶不知道什么时候走的,走的时候云初还在沉思,只有塞来玛跟着他出去了。
这个时候,就不用进去难为方正了。
方正被云初的一番话问的目瞪口呆,在他淳朴的认知中,效忠大唐,就是效忠大唐皇帝。
锻炼了写作水平,还获得了无数府兵们的感谢,不过呢,这些人都不算什么好人,感谢人的方式就是上战场之后可以站在云初前面替他挡箭,没有一个人提起云初多少有些期待的润笔之资。
就在云初把目光落在那六个衣着清凉,身形饱满,每一个都有一个不亚于大尾羊屁股的胡姬身上的时候,刚刚喝了一口牛乳的老羊皮立刻皱眉道:“想要女人,等你加冠之后再说。”
不过,既然选择了投降,那么,被人家奴役也就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云初捶捶胸口笑道:“饿极了,没有吃不下去的东西。”
老羊皮终究没有回答云初提出来的问题,不过呢,也就是因为有这个问题,他的心情又开始变得不好了。
这东西很珍贵,整个部族,或者说方圆这么多的部族里,能编织出一条真正的好皮绳的人只有云初,只要是他编织出来的皮鞭,部族王廷的金匠们就会给皮鞭镶嵌上各种珍贵的宝石,再用黄金做吞口,以红宝石或者蓝宝石做手柄上的防滑点。
这就营造出来了一个高不可攀的少年奇人形象。
有了个人色彩的兵,一般就与国家这个大概念有些不相容,这一点很不好。
在这三天里,云初一句话都没有说,更没有主动说自己是唐人话,但是呢,人人都知晓他就是一个唐人少年。
云初朝何远山拱手道:“壶正说的极是,纳山川大地之精为一锅羹,食之不能肋生双翅登临仙境,五谷杂粮虽然普通,却是君子之食,而后有微言大义直通天际,响彻云霄。
这只有着漂亮黑眼窝的大尾巴羊,长着一对一尺半长的螺旋形硬角,再加上一道高高的鼻梁,所以,这是一只公羊,也是云初最喜欢的一只头羊。
至于他没有大唐的身份证明——过所,这并不重要,这东西可以说是丢了。
娜哈热热的呼吸弄得云初耳朵痒痒的,他反手在娜哈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道:“跟谁学的?”
如果是仅仅是这样,云初并不缺少从头再来的勇气,只是,当他发现自己变成一个只会啼哭的婴儿的时候,那种剧烈的反差,彻底的改变了他原本的人格。
云初觉得老羊皮说的不对劲,因为他在学历史的时候,教授曾经说过,还是天策府上将的李世民不喜佛门,预备以儒学为体,道学为表,入侵佛门经典,阐扬红花,白藕青莲叶,三教原本是一家的理念,从根源上解决佛门本土化的问题。
羯斯噶纳闷的道:“晚上去熏旱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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