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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纥贵族们人人以拥有一条这样的马鞭为荣。
扁嘴鱼的鱼刺不少,云初一直在给娜哈剥鱼吃,她吃的很香,很贪婪,塞来玛却似乎没有什么胃口,有一口没一口的咬着鱼。
据云初所知,想要出现这种状况,除非是嗑药或者被人使用了麻醉剂。
虽然很冒险,从收益上来讲,应该是最快的。
“你知道要帮多少人写家书,你能忙的过来吗?”
塞来玛抱着娜哈沉沉入睡,云初瞪着眼睛瞅着天山上的明月睡不着。
“云初我给你找了一匹马!”羯斯噶把羊腿递给塞来玛就来到云初身边。
老羊皮是一个智者,他清楚,只要不断的投入,总有一天会从云初这里收获到更多的东西。
至于男人——不是黄土埋掉了,就是被贫困的土匪,山贼们放锅里煮了……
老狼走了,这个家伙已经不可能被驯化成狗了,在它生命的最后时刻,它还是愿意以狼的名义死去,而不是以狗的名义继续苟活。
“不会,佛觉得有意思的人一定不会死,如果你死了,就说明,你没有那么有趣!”
“我该如何回报你的付出呢?”
准备给娜哈做饭的时候,云初开始怀念侯三,不管这人是不是二五仔,好用是真的好用。
云初说的话,不是农夫该说的,也不是商贾能说的,更不是一个官员能说的话。
云初难以接受,自家人知道自家事,他那个时候如果不那样做,以塞来玛粗放型看孩子的方法,他自己没有半点活到现在的可能。
云初已经习惯了这个时代日出而作,日暮而息的生活习惯,当他躺在硬硬的木条编织的床上,虽然很不舒服,他还是对灵魂中的云初道了一声晚安。
回到自家帐篷之后,生活还要继续,云初继续编织着马鞭,塞来玛继续纺着羊毛,娜哈自然百无聊赖的在帐篷口永无休止的玩耍自己的白石头。
云初转身就对给羯斯噶捏肩膀的塞来玛道:“收拾好皮子,我今晚带你们去熏旱獭。”
云初笑着把烤鱼递给塞来玛道:“因为他想当大阿波,出人头地的时候,总是要付出一些代价的。”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一匹毛色斑驳的老狼从湖边巡梭一阵之后,就很自然的来到云初他们的火堆边上卧下来,用黄褐色的眼睛瞅着忙碌的云初,宛若一条老狗。
也就是因为有这头老狼,云初才会在晚上带着塞来玛跟娜哈离开部族营地,来草蜢湖边宿营。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