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被AI抢走饭碗的人”:我们不该被嘲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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旱獭锋利的爪子已经挠破了口袋,云初从黑眼窝的背上取出一根自己削出来的棒球棍,一棍子就把皮口袋里的旱獭给打死了。
戏文里跟老婆恩恩爱爱,举案齐眉,温柔和煦的书生在这个环境里,估计活不过三天。
羯斯噶是真的很喜欢塞来玛,为了塞来玛他甚至可以不要自己的生命。
云初在喂饱了娜哈之后,也拿了一条鱼慢慢的吃。
唐刀被一柄弯刀挡住,老羊皮那双清澈的眼睛就在刀锋的后面,里面满是欣赏与赞许。
羯斯噶的身份似乎有了很大的变化,跟塞来玛跟娜哈亲昵完毕之后,朝那些全副武装的闲汉们招呼一声,就骑马走了,从他们离去的方向来看,应该是去可汗居住的王庭。
“不积苦劳,何以入仕呢?就算是某家出身高贵,这一身荣华依旧是用血,用命换来的。
云初见羊肉串烤得差不多了,就取下两根递给了娜哈跟塞来玛先吃。
这是一种本能反应,与人性无关,与感情无关,甚至与对错也没有关系。
原本已经进入青草期的天山,因为一朵乌云的缘故,又下了一天的雪,到了晚上,雪又变成了雨,雨水落在地上就迅速凝结成了冰。
在写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墨池里面的墨也加好用光,这很见云初对用墨量的掌控功夫。
云初摇摇头,依旧很茫然。
云初说的话,不是农夫该说的,也不是商贾能说的,更不是一个官员能说的话。
云初愣了一下道:“咦?我们是官府,不是府兵,怎么也要打仗吗?”
云初忙着干活的时候,娜哈玩腻了白石头,就不断地往云初的背上爬,她喜欢往哥哥的耳朵眼里吹气,更喜欢用她缺少了两颗牙的嘴巴咬哥哥的后脖颈子。
“你要去军营帮府兵们写家书?”方正很不理解云初的愚蠢举动。
不过,云初也借此把脑袋从刘雄的胳肢窝里拔出来,大口大口的呼吸着新鲜空气。
“多了三十头羊,我们的日子就好过了,云初,你不用离开了,我们有足够多的羊,可以过上好日子。”
方正看出云初局促的心思,就按住坐卧不安的云初道:“你是读书人!”
第二天,天山掉下来的不是雪,也不是雨水,更不是冰雹,而是冰水混合物,落在温暖的手掌上就立刻化成了水。
“比粟特勤答应我了。”羯斯噶多少有一些骄傲。
云初再一次露出自己悲天悯人的另一面,叹口气道:“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此时帮助他们写一封家信,可安慰无数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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