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位哥哥“披荆斩棘” 回忆杀再次成为流量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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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给我烧旱獭吃!”
这一天虽然很忙,云初还是觉得这对自己以后的写作水平有非常大的帮助,只要持之以恒的帮人写书信,写作水平追上李白,杜甫不是梦。
说完,这家伙就带着爪牙去了龟兹城,今天又到了朔日,该收钱了,不过,在这里他收不到大唐急需的铜钱,只能以金沙,皮张,牛羊来顶数。
云初强迫自己看完了整个过程,甚至还把自己的强迫症给逼出来了。
“葛萨璐是我们部族中出了名的勇士,跟他作战我不是对手,同时呢,婆润可汗也不会允许比粟特勤用我替换属于他的人。”
可能是打小舅子打的很爽的原因,裴东风推门出来的时候显得有些神清气爽。
云初起身来到塞来玛的身边重重的拥抱了一下这个将自己养大的女人,在她耳边轻声道:“妈妈,我走了。”
云初把那柄开山巨斧捡回来垫在屁股下边坐下来道:“他们也是这么想的,要不然谁他娘的发疯了,才会把如此沉重的一柄斧头万里迢迢的带来西域。”
如果你能明证我是唐人,那么,在孟子的微言大义之下,效忠皇帝陛下与效忠我的族人,又有什么区别呢?”
十三年,十三年,整整十三年啊……仅仅比苏武留胡的时间短了那么区区六年……他终于见到了自己朝思暮想的白米饭!
长安城只适合出现在梦里,睡醒之后,眼前依旧是万年不变的雪山跟草原。
“是你杀了他们是吗?”塞来玛有些兴奋。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云初早出晚归的砍柴,储备粮食,就连大肥麾下的旱獭,他也弄死了好几只,导致大肥现在已经不愿意理睬他了。
但是,唯独云初家没有这个好伙伴,不论是塞来玛,娜哈,还是云初,都没有虱子这种肥硕的好伙伴!
而最最让云初家与别的牧人家拉开距离的是吃食!
跟那一天一样,草蜢湖这边非常的安静祥和,部族营地那边却厮杀的如火如荼。
“如果你的融入唐人的速度够快,就以仆人的名义带我去长安,如果你融入唐人的速度慢,那就带着我的骨灰去长安,并亲手把我的骨灰送到玄奘的面前。”
方正走的时候给云初留下来了一些澡豆,这东西其实是绿豆粉跟药材混合之后的产物。
胡人就是胡人,云初在塞人部落居住了十三年,如何会不知道他们如何看待唐人。
天亮的时候,云初又烤了一些鱼,斑头雁在湖水里游荡,显得很是悠闲。
就连牧民们已经吃了几千年的牛羊肉,也是云初家制作出来的最好吃!
云初点点头,他虽然不知道这个叫做方正的大关令为何如此普通,却如此的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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