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凶”半生:一家三口被枪杀34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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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在这个世界第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回纥人就是唐军的仆从。
方正点点头又问道:“你愿意效忠大唐的天子吗?”
云初弄一根柔软的桑树枝条,把头部打毛,蘸上一点盐巴开始清洁牙齿的时候,毫无意外的再一次引来了围观。
在写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墨池里面的墨也加好用光,这很见云初对用墨量的掌控功夫。
“门子的手艺不错,快尝尝!”方正还以为云初在客气,热情的把饭碗往云初跟前推一推,这下子,饭碗里面的腥膻气直冲鼻子,让他面颊一白,差点呕吐出来。
云初不安的情绪越发的高涨。
云初不明白自己一张纯粹的唐人长相,为什么会影响到长着一头淡黄色头发,两个绿色眼珠的娜哈的长相,觉得这纯粹是塞来玛用娜哈的长相来隐瞒云初来路的一个计谋。
说起来很惨,回纥人游牧了好多好多年,却连编织牛皮绳这样的事情都做不好。
唐人商贾们很想跟云初主动打招呼,却因为摸不清他的身份,而踌躇不前,毕竟,他们只是一群穿着皂衣的商贾而已。
“我没有钱……”
我问过老羊皮了,他说,这个名字是唐人的名字,他还说因为我是你的母亲,所以你会杀死跟我睡觉的男人。
“你是一只雄鹰,该到离开巢穴振翅飞翔的时候了,小小的部落容不下你这样的英雄。”
当然,以上指的是紧急公文跟军报,其余的就只能慢慢悠悠的往家赶路。
那家伙的胳肢窝根本就是一个巨臭的粪坑。
“还有什么困难吗?”
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
方正挠挠屁股,回头瞅瞅自己乱七八糟的书架以及堆成一堆的文牍,再拍拍脑袋,对云初道:“你先在我这里当书吏吧,你知道怎么当书吏吧?”
羯斯噶摇摇头道:“是卡索恩告诉我的,要我晚上做好准备,一旦乱起,就趁机杀光葛璐萨的儿子们。”
“他们身上的味道不对。”云初瞅着方正理所当然的道。
云初难以接受,自家人知道自家事,他那个时候如果不那样做,以塞来玛粗放型看孩子的方法,他自己没有半点活到现在的可能。
薄薄的牛皮帐篷抵御不住这样的寒冷,尤其是天气转暖之后突然地降温,会让人觉得更加难以忍受。
身为读书人,就该有读书人的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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