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钻戒的“爱情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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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宁愿把这种效忠称之为血脉相连,称之为相濡以沫,称之为同生共死。”
“云初啊,你一定要娶很多很多的美人,生很多很多的孩子,过最好,最好的日子,吃最好最好的食物,穿最好最好的衣裳。”
三十岁就有白发,对于这个时候的人来说很常见,给人家当爷爷的也不罕见,不像他以前生活的那个时代里,三十岁的人还自称是一个宝宝。
疤痕虽然是旧伤,胖子方正这种半辈子都在军伍中厮混的人,如何会看不出,这道伤疤形成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
原本灌一口凉水咕噜噜几下,就当漱口的方正,突然变得不好意思起来,也弄了一根桑树枝有模有样的跟云初一起清洁牙齿。
“书读得多了,就什么都略懂了。”
他们不吃鱼不是因为有什么禁忌,而是根本就不会处理鱼!
如果这句话是从回纥人口中说出来,云初可能会想尽办法的去报复。
不管是谁跟着玄奘和尚在西域,在天竺,同呼吸共命运一般的朝夕相处了十七年之后,都会成为一个和尚的。
云初冷笑一声道:“不干这种事情的人就算不上真正的读书人。”
云初心不在焉地道:“你只要确定进羯斯噶的帐篷就好,其余的事情我来做。”
即便云初成了一个唐人,那么,他首先面对的将是服兵役,没错,安西军兵员中的府兵,来自大唐各个折冲府,因为距离中原太远,补充兵员的能力很差,所以,安西四镇中的四个长史拥有就地征收兵员的权力,当然,这个征收对象仅限于唐人!
往墙上贴的时候,要大小一致,整齐好看。
第三天的时候,方正果真被送到西州养伤去了,只是受伤的原因变了一点点,文书上说是在召集民夫的时候从马上摔下来的,龟兹这里没有好的医生,需要送到西州养伤。
趁着身体吸收油脂的功夫,回纥人的眼光已经落在了红色的旱獭心脏,微微发黑的旱獭肝脏上,心脏发脆,极有嚼头,肝脏绵软如同法国鹅肝,放进口中就像是把一块丝绸放进了嘴里,不用嚼,它就能丝滑地落进胃里……
同样的一群人,可以是坏人,也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变成好人。
唐时的回纥人还没有自己的文字,或许正在酝酿,反正云初在回纥人中没有发现一个会写字的。
“咦?你还懂医术?”方正一下子就赤裸裸的从水渠里站起来,像是看到了宝贝。
方正看出云初局促的心思,就按住坐卧不安的云初道:“你是读书人!”
云初再一次用看蠢货的目光看着方正不挪眼睛。
锻炼了写作水平,还获得了无数府兵们的感谢,不过呢,这些人都不算什么好人,感谢人的方式就是上战场之后可以站在云初前面替他挡箭,没有一个人提起云初多少有些期待的润笔之资。
看来你以前还真得是过过锦衣玉食的日子,真不知道你在塞人部落里的三年是怎么熬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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