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连斯基:乌军“头等要务”是守住哈尔科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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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就该干点英雄才需要干的事情,哪怕最后被人砍了脑袋,也是值得的。
“三年前,唐将阿史那社尔击斩焉耆王阿那支,破龟兹于多褐城,虏其王布失毕,从此,龟兹城就再也没有过城门。”
云初大醉三天,醒来之后,就看到了大地之子雕塑,那个孩子孤独的趴在荒凉的大地上,以天作被。
他们还处在1压2,3压2,无限循环的三股编原始时代,而云初早就进入了四股编织,五股平编、魔法编等超级编织时代,放眼周边的百十个小部落,只有他才能编织出一条结实强悍且圆滚滚的牛皮鞭子。
云初早就养成的生活习俗不允许他干出这种事,甚至不能想,哪怕脑袋里出现一丝半点这种想法,云初都认为自己已经不算是人了。
“隋人已经失去了他们的王朝,我现在跟隋人混在一起有可能变成唐人吗?”云初问道。
没错,准确地说,凡是居住在这个帐篷里的人都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包括塞来玛跟娜哈。
大唐军队中的识字率还是不差的,一百人至少有两个会写字的。
牛油炒面里添加了砸碎了的核桃仁,杏仁,鹰嘴豆,再把晒干的黄萝卜跟菠菜粉末添加进去,只要吃这种炒面,就能满足一个人所需的所有营养物质了。
“唐人就该穿唐人的衣衫看起来才好看,你穿皮衣一点都不彪悍,不好看。”
云初摇摇头道:“我们之间的关系不错,却没有好到同生共死的地步。
云初说的话,不是农夫该说的,也不是商贾能说的,更不是一个官员能说的话。
一个帐篷里同时躺着两具尸体,葛萨璐的亲戚们就多了一重麻烦,需要再骑着马绕着帐篷跑七圈,再找一个跟两个死人最亲近的人掀开门帘子,顺便在脸上划两刀。
这家伙就是旱獭群里的奸细,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奸细,它毫无族群荣誉感与族群同生共死的自觉。
云初把家里所有披在身上的取暖物都披在塞来玛的身上,小小的娜哈则藏身在塞来玛的袍子里。
这一定是有原因的,云初决定记住这一点。
桑树下的菜园子里割了一些葱,三两刀剁成葱沫,把羊汤里面的松木棒子塞进火眼里压压火,让羊汤处在似滚非滚的状态里,眼看着闪着光的羊油覆盖了汤面,云初就掀开陶瓮,从早就醒发好的面团上扯出一个头,两只手稍微抖动一下,一条细细的面条就出现了。
原本灌一口凉水咕噜噜几下,就当漱口的方正,突然变得不好意思起来,也弄了一根桑树枝有模有样的跟云初一起清洁牙齿。
这虽然是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与唐人进行的一场正面交锋,他却信心满满。
做完这些事情,云初满意的瞅着这间八平方的屋子觉得很温馨,虽然只有一床,一几,一个蒲团,对目前的他来说已经足够了。
唯有这种冰雨最可怕……这东西落在人的身上,牛羊的身上,会马上变成冰壳将人,牛羊包裹起来……
在这三天里,云初一句话都没有说,更没有主动说自己是唐人话,但是呢,人人都知晓他就是一个唐人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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