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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俯身抱起才满六岁的娜哈,按理说死人这种事不应该让她看到,但是呢,在回纥人的部落里,死人是一种常态。
不过,这样的诘问大概率不会出现,一个突兀的出现的少年人,应该不值得他们投入这么多的精力。
打过七八顿之后,他们终于学会了,也明白了,想不挨打,要把屁股最好看的大尾巴羊献给云初……
刘雄在一边笑呵呵的道:“我倒是不怀疑他是罪囚,或者罪囚之子,只要是罪囚,西域这么大,他们不会刻意的跟我们打交道。”
很久以前就不把云初当孩子看的羯斯噶摇摇头。
那个时候,只要塞人们给天可汗送去一些干掉的天山雪莲,干掉的牦牛尾巴,干掉的肉,干掉的毛皮,就能得到当时那位“天可汗”赏赐的麻布,绸缎,以及盐巴跟铁锅,这非常的划算。
西域人生孩子的时候会死人,放牧的时候经常被狼叼走一两个,没有东西吃又会饿死一些,还会因为疾病,意外死掉一些……再加上死于战争斗殴的,好像永远都死不干净,永远都有人从犄角旮旯里冒出来,重新组成一个又一个的部族,一个又一个的王国。
如果失败,只有一个下场——死!
要不然就算是穿上了唐人的衣衫,人家也会闻到你身上的腥膻味道。”
随即就丢开云初的脚,对方正道:“两个旋,白牙齿,平脚板,长安人氏无疑。”
习惯草原生活的回纥人其实是不怎么喜欢用柴火的。
“妈妈,哥哥,帐篷着火了。”
以上其实不算什么事情,当府兵主要的目的是为了给家里免税,府兵们明明没有死,家里的官府却已经把这项福利迫不及待的给取消了,明明是吉庆有余的上户人家,一瞬间就成了低人一等的中户,害的家中子嗣再也没有当府兵的资格。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一个成熟的二十八岁的青年,在一个繁华的社会里刚刚要被重用,就被时光突兀的带去了一个他完全陌生的世界。
“味道不对?”何远山也觉得这句话很有意思。
虽然瘦小,这个家伙身上的毛发很重,尤其是脸上的胡须在肆意的疯长,导致他的那张小脸上,唯一能引人注目的就是那双清澈如水的眼睛。
云初摇摇头道:“我不喜欢挨揍,还是这样好一些。”
方正叹息一声道:“西突厥头人阿史那贺鲁自立为沙钵略可汗。
“不,既然我以后要在大唐生活,我认为从一开始就不该沾染任何不该沾染的身份。”
云初再一次用看蠢货的目光看着方正不挪眼睛。
他今天的任务很重,身为书吏,首先要做的就是要把官衙里堆积如山的文书分门别类的整理好,编好号码,到时候方便存取。
黑线越来越粗,紧接着大地就震动起,军寨上也响起了苍凉的号角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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