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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指指脑袋道:“这里有伤,记不得了。”
“啧啧,几位兄长明鉴,我总以为这小子是娘们假扮的,现在确定了,这是一个男娃……”
云初思考了很长很长时间,最终,他停止了思考,喊来了侯三,帮他烧热水,他想好好地洗一个澡。
自从听到这个传说之后,云初这才理解为什么回纥人在母亲肚子里只待了九个月。
方正看出云初局促的心思,就按住坐卧不安的云初道:“你是读书人!”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妈妈,哥哥,帐篷着火了。”
云初羡慕的看着何远山他们一群人道:“做弟弟的在这里恭贺诸位哥哥前程远大,小弟我就算了,膝盖要是弯下去,以后就无颜见诸位亲友了。”
何远山忧虑的看了云初一眼,就离开了方正的衙门。
回归大唐对于云初来说是一件天大的事情,对于官员们来说不过是一件不足道的小事。
自从听到这个传说之后,云初这才理解为什么回纥人在母亲肚子里只待了九个月。
云初在去大关令官衙的路上,看到了一家售卖胡麻油的店铺挑出来了写着这四个字的招牌。
这种啮齿目松鼠科的小家伙体型粗大肥壮,颈粗吻阔,耳小眼细,四肢粗短,体内多脂肪,是回纥人眼中不可多得的美味,自然也就成了塞人们最喜欢的食物。
云初犹豫良久,最终还是走进了衙门,果然,方正倒在一张羊毛毡子上,一条腿软软的耷拉在边上,正由一名带着白帽子的军医给他治疗。
如此漫长的时光,没有给让他学会仁爱,只是让他从一个婴儿角度看够了这个世界的丑恶。
云初一丁点挑战战笼的想法都没有!!!
就像他以前大学毕业签工作的时候,最重要的第一签,决定着他以后能达到的高度。
“不积苦劳,何以入仕呢?就算是某家出身高贵,这一身荣华依旧是用血,用命换来的。
今天因为要吃烧旱獭,云初家的晚饭就比往常晚了一些,不论是塞来玛还是娜哈,都抱着膝盖眼巴巴地瞅着火堆里的那个黑疙瘩。
打过七八顿之后,他们终于学会了,也明白了,想不挨打,要把屁股最好看的大尾巴羊献给云初……
云初面露痛苦之色,半晌,还是摇了摇头。
往往就是这样一座不起眼的衙门,会改变很多人的人生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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