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被AI抢走饭碗的人”:我们不该被嘲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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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太唯心了吧?
云初实在是不想把自己珍贵的第二次生命浪费在草原上,浪费在永无休止的战斗以及寻找食物中。
何远山是一个相对斯文的人,他吃饭的样子不像方正那么野蛮,只不过,当第一口面入口之后,他吃饭的速度就不知不觉的变快了,丝毫不比方正西里呼噜吃饭的速度慢,甚至更快,因为他不说话。
也就是说,塞来玛跟娜哈就在那个长长的队伍里。
虽然这东西的卖相不如羊肉汤面,谷物的清香再加上味道浓烈的羊汤,混合之后,再用一把葱花调和一下,依旧让这些人吃的不亦乐乎。
骆驼是云初见识过的牲畜中最臭的一种,那种味道很难形容,假如将一泡稀屎撒上孜然,再添加一些松香最后放在太阳下曝晒,或许就能调和出骆驼身上的味道了。
云初点点头道:“不错,你的上官会认为你收到了八千贯,其中一半进了你的口袋。”
这种假设云初都懒得想,这一路上的强盗,马贼以及平时是牧人,遇见云初这种零散旅客就变成强盗的族群要是少于三千股,云初就当这个天下已经完全太平了。
心头鄙夷的念头才起来,他没来由的想起很久很久以前,那些离开中原去了番邦的人,好像也是这个模样。
搭建好房子,云初就带着一根木叉去了湖边。
那座叫做长安的城池里的人们,除过饮酒,吃饭,玩乐再无它事,每日从酒醉中醒来,再在沉醉中睡去……
在官衙里,方正就不再是某某人的小舅子,云初也不再是某个食神下凡,一个是大关令,一个是书吏,都把自己的位置摆的正正的。
就像野羊通过斗角来争夺交配权一样,这一套,在回纥部落里也同样盛行。
云初想了一下道:“我真的不像一个少年人吗?”
虽然每一颗脑袋上总会缺少一只左耳朵,回纥人不会在乎,也不会嫌弃,反正人头腐烂的时候,最先掉落的就是耳朵,有没有那东西不重要。
当然,以上指的是紧急公文跟军报,其余的就只能慢慢悠悠的往家赶路。
塞来玛跟娜哈应该有更好的食物,从今往后,他不用节省了,可以敞开肚皮吃东西。
被云初无数次的从羊圈抱回来,她只要有机会,还是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在说这些之前,咱们是不是商量一下,我能不能不要再当回纥人了,我实在是受不了他们了。”
云初在这个世界第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回纥人就是唐军的仆从。
我从来没有埋怨过在回纥部落的生活,同样的,也不会抱怨在唐人群里的生活。
何远山笑道:“有些罪囚自知必死,又觉得身为罪囚会辱没先人,往往在求死路上隐姓埋名,无名氏甚多,你只要把这些人的卷宗找出来,自己添上几笔,我们用印之后呢,卷宗送达安西军都护衙门就算落了地,就算有人来查,你也是板上钉钉的长安人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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