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 |“魔笛”优雅依然 一个人扛着克罗地亚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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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要吃旱獭——哇!”
“优雅!”老羊皮抚摸一下身上的丝绸长衫,给了云初一个出乎预料之外的答案。
重生了一次,云初发现自己的野心变得很大,大的连西域如此庞大的地域也承载不下。
云初的唐刀虽然也是一把好刀,却还是达不到血不沾刃的程度,他蹲下来,在清凉的渠水中清洗唐刀上的血迹,血迹这东西用凉水洗很好洗干净,用热水,反倒不怎么容易清理掉血迹。
还多了跟在唐军后边捡便宜牧场,捡便宜牛羊,所以,他们认为投降是一件再正确不过的事情,唯一让人忧虑的是——一个常青树一般强大的老大不好找。
“云初不是塞人的名字,更不是回纥人的名字。
云初将双脚浸泡在冰凉的渠水里,笑吟吟的瞅着侯三带来的一群府兵。
随从摇摇头道:“养不出来。”
云初撇撇嘴道:“难道说唐人的就是好的?”
云初觉得自己占大便宜了,毕竟,一个连户籍都弄不清楚的人,一进门,就比别人地位高,这让他多少有些不好意思。
“你的大阿波拿下吗?”云初非常关心羯斯噶目前的地位,只有他的的地位高了,才能真正的保护好这母女两个。
稍微休憩了一会,他就顶着大太阳回到那个破烂的衙门继续整理文书去了。
一只旱獭七八斤,烤熟之后三四斤,不一会功夫,就被她们母女吃得干干净净。
把东西放在最外边的一棵大桑树下安顿好,云初铺开纸张,背靠清凉的渠水,就让侯三去军营那边贴告示。
至于男人——不是黄土埋掉了,就是被贫困的土匪,山贼们放锅里煮了……
等最后一声悠长的惨叫声结束之后,集市街上已经堪称血流漂杵了。
以上思考,全在电光火石之间。
云初抱着包袱再一次愣住了,他发誓,在所有胡人中,绝对找不出一个比他更爱干净的人了。
只要唐军要打仗,回纥人一定会拼命地帮助,并且,只求作战,不求回报,有时候,哪怕是倒贴,也要主动帮助唐军跟别的,坏的,部族作战。
云初笑道:“我本身就是一个唐人。”
云初稍微有些羞耻感,他总觉得这个时候的唐人没有老羊皮说的那么好。
人家来龟兹带着两千兵马,其中三百个最彪悍的家伙是人家的部曲,也就是私兵,不受朝廷管辖,即便是裴东风想要造反,这三百个跟人家血脉相连的私兵,也会把造反事业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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