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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这样一步步地走下阶梯,最后来到云初面前仰望着他道:“早就该跟我走了,你却为了一个愚蠢的女人多在这个野人窝里待了三年。”
考虑到大唐官吏与那个时代官吏数量的比例,自己目前获得的这个书吏位置要比那时候的书吏位置高出不少。
不过,这已经不妨碍方正将这些东西统统归类于药材这个大类。
云初的经受过的教育,绝对不允许他将杀人这种罪名揽在自己身上,哪怕真的是自己做的,他也绝对不会承认,就算杀人有功,他也不会承认。
塞来玛之所以喜欢吃旱獭皮,不是没有原因的。
云初握握方正的胖手道:“没关系,我可以自己走。”
云初惊讶于胡人的礼貌,很快就发现,这些在戈壁沙漠里经常扮演强盗的驼队尊敬的并不是他,而是他刚刚换上的这套唐人衣衫。
但是,塞来玛坚持认为黑眼珠,黑头发,黄皮肤的云初是她怀胎九月所生,是她亲眼看到云初从她肠子里爬出来的……所以,作为被饲养者,云初也不好提出什么反对意见。
一只旱獭七八斤,烤熟之后三四斤,不一会功夫,就被她们母女吃得干干净净。
云初难以接受,自家人知道自家事,他那个时候如果不那样做,以塞来玛粗放型看孩子的方法,他自己没有半点活到现在的可能。
羯斯噶摇摇头指着不知所措的塞来玛道:“你应该庆幸是塞来玛的儿子。”
云初实在是不想把自己珍贵的第二次生命浪费在草原上,浪费在永无休止的战斗以及寻找食物中。
云初更加相信自己家教授说的话,而不是老羊皮这个亲身经历者。
毫无疑问,云初跟羯斯噶就是后者!
塞来玛微微点一下头,愉快地看着云初道:“你觉得羯斯噶是一个好人吗?”
“弄清楚我是谁了吗?”云初抬起头满是希望的瞅着方正。
何远山一口气喝掉了一壶酒,把酒壶还给云初,在他肩膀上拍拍道:“这座城是属于死人的城,你这种活人如果能不进来,就不要进来。”
这个方法挺好的可以缩短你成为唐人的进程。”
“说过了,吃这个东西要用筷子,你直接拿手抓……要不是今天已经打过你了,我这会早就开始揍你了。”
回纥人打仗的时候总是拖家带口的。
也见过云初在羯斯噶的教导下射箭的样子,同样的,也从未有过片刻的休憩。
云初听得愣住了,马上就醒悟过来,对塞来玛道:“塞来玛,你真地要进羯斯噶的帐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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