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我其谁》演菜鸟记者 李兰迪想成为“小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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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为什么会出现在龟兹城,而且还能拥有金沙?”
云初苦笑一声道:“据我所知,石国的商税是一半对一半,我就怕我们不收商税,那些胡人不但不会感激,反而会笑话我们是蠢驴。”
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唐人好色,对于美丽的女人,不论你是哪一个种族的,只要足够美丽,就能一路畅通地进入长安,获得长安城里的勋贵,富豪,官员,百姓们的欢迎,最后变成长安,洛阳酒肆,饭馆,青楼……等等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
只是,这样一个关中娃子为何会出现在这穷边僻壤呢?莫非是偷偷跑出来寻找在边军服役的父兄的?
云初去不远处的小山上去砍柴了。
脑袋可以拿回去炫耀,或者堆成人头塔,让别的胡人部族们害怕,以为这群回纥人又杀了好多好多敌人。
“记得先去水渠边上洗个澡……好好洗,把你黑油油的脖子洗干净!
至于能不能成为唐人我不在乎,哪怕是成为流浪者也不想继续留在这个不属于我的部族。”
方正叹息一声道:“西突厥头人阿史那贺鲁自立为沙钵略可汗。
云初自然是不加理会的,他如今在大关令衙门混得风生水起的,已经不愿意跟老羊皮这样的人混在一起了。
牧人与虱子几乎是相伴一生的好伙伴,即便是可汗跟可敦身上也有不少这玩意,可能因为身体不缺少营养的缘故,他们身上的虱子会长得更加肥大!
为了把堆积如山的文书全部整理出来,云初毫不留情的拒绝了方正等人想吃君子食的要求。
娜哈年纪这么小,却能长得如此胖,跟吃这种鱼有着很大很大的关系。
侯三是在伺候云初洗澡,方正几个人明明也在洗澡,不管自己洗的如何,却在偷窥云初洗澡。
“你要去军营帮府兵们写家书?”方正很不理解云初的愚蠢举动。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这一天虽然很忙,云初还是觉得这对自己以后的写作水平有非常大的帮助,只要持之以恒的帮人写书信,写作水平追上李白,杜甫不是梦。
羯斯噶六年前就希望我进入他的帐篷,我也想进入他的帐篷,因为担心你杀死羯斯噶,这才拖延到了今天。”
面对塞来玛莫名其妙的第六感,云初只好停下忙碌的双手道:“我都没有靠近过他们父子。”
事实上他根本就办不到!
打女人这种事按理说不是云初能干出来的事情,但是呢,在这个塞人部族里不打不成!
有时候,骄傲的天鹅会从天山上飞过,最后变成一个小小的黑点乃至消失,就像是直接去了神的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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