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雪松:《前海》打动人的不是成功而是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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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手边那个脸上有老大一道伤疤的壮汉冷笑道:“交给我,放在兵营里,锤炼两年之后,就是一个兵,到时候死在战场上也就是了。”
羯斯噶似乎不愿意跟云初说太多的话,抱起娜哈指指拴在水槽上的一匹枣红马道:“这是一匹两岁口的战马,是我从王廷给你找来的,弯刀,弓箭都给你准备好了,如果你想走,就随时走吧。”
草蜢湖的名字是云初起的,回纥人对于这个足足有一万亩的湖泊有别的称呼,他不喜欢,也不想记住,所以,起了这么一个极有趣味的名字,只要他跟秋去春来的斑头雁们知晓就够了。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云初早出晚归的砍柴,储备粮食,就连大肥麾下的旱獭,他也弄死了好几只,导致大肥现在已经不愿意理睬他了。
离开本来的部族,想要去别的部族活命千难万难,根本就不会获得信任。
“以后不许这样跟人说话!”云初觉得自己的教育任务似乎更加得繁重了。
云初,你现在知道西域的人有多么的愚蠢了吧?”
两人说着话,就从龟兹城墙上突兀出现的一个巨大缺口处离开了龟兹城,那一处浓阴之地就在城外,距离军营不过一里地。
方正官衙里的毛笔也不好,老是掉毛,云初从笔锋处抽掉两根掉出来的毛,在墨池中润润笔,就提笔写字。
云初笑着点点头,就扬长而去,颇有些君子不器的模样。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自己突兀地变成婴儿出现在大地之子雕塑脚下这种事情,即便是说出来都没有人相信,更不要说当塞来玛贼一样地抱起自己揣进怀里的时候,那个巨大的大地之子雕像就平白无故地消失掉了。
而云初却与塞来玛说了很多很多的话,有时候能就着火塘里的篝火,谈论一整夜。
为此,塞来玛还委屈了很长一段时间,因为他们家没有干牛粪来妆点帐篷,被人家笑话说他们家很穷!
之所以不认为他是隋人,完全是因为他脸上的笑容看起来和煦,行为却极为高傲的模样。
可惜,只能在作战的时候有权力,没有战事的时候,他还是要听部族大阿波葛萨璐的。
壮汉笑道:“你总是把最好的都藏起来。”
何远山大笑道:“你不会真的是为了我们的同袍之情吧?”
“哈哈哈哈……大户人家的小爷来西域了。”
回到帐篷里,云初跟羯斯噶接受了塞来玛跟娜哈帝王级别的服务。
按照塞人的习俗,云初已经十三岁了,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他们居住的这个帐篷的主人。
渐渐地,大家就不怎么关注战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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