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者3》开启致敬“群星闪耀时”的文化遨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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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海里的兔子执事
通过种种试探,羯斯噶获得了云初的认可,这个男人配的上塞来玛,也配当娜哈的父亲。
当时如果不是羯斯噶拦住,云初甚至会杀了葛萨璐的儿子。
塞来玛并没有觉得意外,叹口气道:“我就知道回纥人的帐篷留不住你,可是,你想当唐人很难。”
娜哈吓得一头钻进云初的怀里,而云初则用凶狠的目光瞅着始作俑者。
“现在,我只想着如何守住这座城,将突厥人拖在城下,等武侯大将军来替我复仇。
“味道不对?”何远山也觉得这句话很有意思。
“要当唐人,那就要当一个纯纯粹粹的唐人,要当一个经得起别人检查的唐人,大唐建国已经二十五年了,我只有十三岁,这个时候,你说我是一个大隋的遗民,本身就有不臣之心在里面。”
云初仔细研究着上面的每一个字,口中不停地道:“庭州距离龟兹一千五百里,也就是说,人家要是准备找我们的麻烦的话,应该快到了。”
云初犹豫良久,最终还是走进了衙门,果然,方正倒在一张羊毛毡子上,一条腿软软的耷拉在边上,正由一名带着白帽子的军医给他治疗。
酷热的天气里,依旧有蒸汽冒出来,只是这些白气离开锅面,就消失了,白气消失了,浓郁的羊汤香味却会弥漫开来,钻进每一个人的心间。
不信的话,可以去找白羊部的大阿波羯斯噶去问,这个漂亮的唐人少年郎是如何被白羊部牧女塞来玛拯救,并且积极照顾养好伤的。
云初瞅着老羊皮的背影道:“我不会改变我的计划,不会因为任何人改变我的计划!”
看完东西又上下打量着笔直跪坐在地上的云初。
不过,还是多准备一些预案比较好。
反正,唐人总是能获得最后的胜利,就算胡人能占到一时的便宜,马上,就会有更多,更加凶残的唐人过来,把刚刚获得胜利的家伙连根拔掉。
这一次,他来了……嘿嘿,那些胡人好好的日子不过,真是喜欢找死。”
“门子的手艺不错,快尝尝!”方正还以为云初在客气,热情的把饭碗往云初跟前推一推,这下子,饭碗里面的腥膻气直冲鼻子,让他面颊一白,差点呕吐出来。
“云初我给你找了一匹马!”羯斯噶把羊腿递给塞来玛就来到云初身边。
风吹得人很舒服,云初就睁开了眼睛,然后,他就看到了老羊皮那双清澈如水的眼睛正在专注的看着他。
云初把大肥从娜哈的魔掌里解救出来,这家伙立刻蹲在他的身边“啾啾”地叫唤,一只爪子还指着虎视眈眈的娜哈发泄着心中的不满。
最靠谱的一个活命方式就是去当马贼,依靠劫掠普通牧人以及商队,骆驼队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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