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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想笑,他极力的忍耐住了,因为院子里的其他人没有一个脸上有嘲笑意味的。
这其实是很公平的,只要我们以后不要羡慕何远山,刘雄他们就可以了。”
何远山却对云初道:“把那幅字重新写一遍。”
眼看着日头渐渐升起,云初让侯三看好这些文书,自己匆匆的回到桑林准备做饭了。
然而,最奇怪的感情莫过于回纥人最喜欢宰杀羊,最优先宰杀的往往都是陪伴他们过冬的母羊。
因此,只有武力高强,身体强壮,脾气暴躁如公羊的男人才是回纥女人选婿的不二人选。
在方正,何远山,刘雄的注视下,云初很快就把老羊皮交给他的那张字重新临摹了一遍。
对于白羊部塞人这种自己作死的行为,云初早就见怪不怪了。
如果是在找不到柴火的草原上,云初还是能理解的,但是,这里是天山脚下,柴火并不是找不到。
重生了一次,云初发现自己的野心变得很大,大的连西域如此庞大的地域也承载不下。
何远山冷笑一声道:“这里可没有龙肝凤髓让你吃。”
羯斯噶高傲的道:“她们从今往后将是我大阿波帐篷里的女人,谁敢伤害她们?
也就是说,从龟兹城里通出来的密道绝对不止老羊皮一个人拥有,但凡是有点实力的商贾们都有这东西。
云初再一次露出自己悲天悯人的另一面,叹口气道:“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此时帮助他们写一封家信,可安慰无数人心。”
云初转过头不想面对着方正累累垂垂的东西说话。
羯斯噶笑着把口袋里的洋葱递给云初,没有回答关于比粟特勤的问题,既然已经投靠了比粟特勤,他基本上没有什么退路了。
羯斯噶神色难明的瞅着云初低声道:“你果然要去找唐人。”
老羊皮盯着云初看了一会,丢出来一小袋金砂给他,摆摆手道:“既然你这么有信心,那就去做吧。”
在写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墨池里面的墨也加好用光,这很见云初对用墨量的掌控功夫。
云初在这个世界第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回纥人就是唐军的仆从。
正要说话的时候,又看到云初背后的牛皮双肩包无意中露出来的那一排自制毛笔,遂皱着眉头问道:“发过蒙,读过书?”
云初其实也是一只候鸟,留在西域已经足足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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