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全网最冷门专业”,当甲骨文毕业生走红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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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这个回纥人身份是他那个明明有着一身惨白皮肤,栗色头发,绿眼珠的塞人母亲强加给他的。
城里所有的粮食都被送到专门的粮仓,牲畜也被驱赶到一个专门的大围栏里等着挨宰。
不过,既然选择了投降,那么,被人家奴役也就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他觉得你说的话非常的有道理。”
子曰:“由,诲女知之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因此,只有武力高强,身体强壮,脾气暴躁如公羊的男人才是回纥女人选婿的不二人选。
锻炼了写作水平,还获得了无数府兵们的感谢,不过呢,这些人都不算什么好人,感谢人的方式就是上战场之后可以站在云初前面替他挡箭,没有一个人提起云初多少有些期待的润笔之资。
这一刻,云初觉得身边那些胡人的表情无比的诡异,眼神中透着凶光。
而最最让云初家与别的牧人家拉开距离的是吃食!
反正,唐人总是能获得最后的胜利,就算胡人能占到一时的便宜,马上,就会有更多,更加凶残的唐人过来,把刚刚获得胜利的家伙连根拔掉。
就像野羊通过斗角来争夺交配权一样,这一套,在回纥部落里也同样盛行。
云初实在是不想把自己珍贵的第二次生命浪费在草原上,浪费在永无休止的战斗以及寻找食物中。
侯三是在伺候云初洗澡,方正几个人明明也在洗澡,不管自己洗的如何,却在偷窥云初洗澡。
如果你是唐人,该给你的我不少你一毫,不是唐人,而是心怀叵测者,我给你的也不会少一毫!”
跟云初一起生活了十三年,对于这个便宜儿子,她还是了解的,这个孩子根本就忍受不了任何屈辱,更不会容忍任何人欺负她与娜哈。
街道上的行人不少,其中一个甚至用手摸了摸老羊皮的黑羊皮大氅。
云初卷一下舌头,将唇边的米饭粒拉进嘴巴里,拍着肚子道:“我不想进入那家隋人开的食肆当伙计。”
他就是通过买人,卖人抽取一定的利润为生的人,是草原,戈壁,大漠上必不可少的一种人。
在写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墨池里面的墨也加好用光,这很见云初对用墨量的掌控功夫。
普通牧人死掉了,就丢到远处,任由野兽,飞禽们吞噬,有时候为了方便野兽撕咬,他们还会剥掉死人身上的衣服。
云初苦笑一声道:“我本来已经跑了,后来又回来了。”
塞来玛吃惊的拍开云初的手激动地道:“你不是我的儿子,你是神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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