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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再一次握了握方正的手低声道:“我们有缘再见!”
僧人又说:“我一觉睡了十万六千年,还以为世界早就归于平静,没想到还是这般的聒噪,去休,去休,不如睡去。
他就这样一步步地走下阶梯,最后来到云初面前仰望着他道:“早就该跟我走了,你却为了一个愚蠢的女人多在这个野人窝里待了三年。”
自从被云初把幼小的它从金雕爪子下拯救下来,又长期在草原上相遇,它对云初的感情要比跟族群的感情更深。
方正疑惑地道:“你刚才念的诗应该是好诗,莫说别人,就是我自己受到家书的时候,那一次不是看了又看,眼泪干了又干。
研墨是一门专门属于读书人的功夫,是不是一个读书人,只要看他研墨的手法就知道了。
这一次,他只所以会出现在战场附近,完全是因为他所在的部族又要开始帮唐军打仗。
万一云初家的母羊诞下一个恐怖的羊头人,名声坏掉了不说,他母亲就再也不能拿自家的优质羊羔去换别人家的大肥羊了。
看到情郎来了,正在教训娜哈的塞来玛目光立刻从凌厉变得柔和起来。
何远山喝了一口浆水,拍着自己鼓鼓的肚皮给云初出了一个非常好的主意。
一定要用你的真诚的语言,真诚的表情,真诚的行为去欺骗你的目标!
胡人就是胡人,云初在塞人部落居住了十三年,如何会不知道他们如何看待唐人。
羯斯噶似乎不愿意跟云初说太多的话,抱起娜哈指指拴在水槽上的一匹枣红马道:“这是一匹两岁口的战马,是我从王廷给你找来的,弯刀,弓箭都给你准备好了,如果你想走,就随时走吧。”
这就是回到族群的好处,虽然云初不是唐人,在他心里却默认唐人跟他是一个祖宗。
“咱们今天看过唐军的威风,你以为唐人最显著的特点是什么?”
当云初出现在她们面前的时候,第一个发现云初存在的不是自称视力极好可以看清楚天上老鹰模样的塞来玛,更不是闻着味道就能知道云初在那里的娜哈,而是一只猥琐的肥旱獭。
你如此取巧,就算有些急智,想要达到高位,也是千难万难,罢了,既然你不喜,那就随你吧。”
离开本来的部族,想要去别的部族活命千难万难,根本就不会获得信任。
此时的方正几个人,再也没有人怀疑云初的身份了,而且在云初这个真正的读书人面前,他们已经没有办法再高高在上的俯视这个关中来的少年人。
何远山冷笑一声道:“抓活的,尽量多抓活的,这些突厥狗老子有用。”
当时如果不是羯斯噶拦住,云初甚至会杀了葛萨璐的儿子。
不过,还是多准备一些预案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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