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马斯:将在几天内答复交换人员及停火的新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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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了!”
府兵们打仗不仅仅是勇猛向前,躲在何远山背后漫步战场的云初很快就发现,那些府兵们竟然分散开来,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各自统领七八个胡人武士,将偌大的集市街给分割成十几个小一点的战场,且相互支援,相互依靠,与人数差不多的突厥人鏖战,隐隐占了上风。
因为目的不同的原因,帮助虽然表面上不接受,却从内心里感激这些人,但凡有人像你释放善意,就一定要赶紧兜住,这种机会非常的珍贵,这一点云初心里如同明镜一般,更何况,这种珍贵的情愫从来都不分阶级。
再过一会,就是再过一会,回纥骑兵就会出现,他们会因为抢夺那些被唐军砍死的胡人的脑袋而打起来。
有这两个基础存在,云初就认为自己这一遭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婆润可汗在两年前派兵追捕过他,结果,一根狼毛都没有捉到。
除过皇帝之外,所有人都喜欢他。
泡的时间长了,会得风湿病。
有了回纥人这个身份,就不用担心别的胡人来杀他们,抢他们了,很有安全感。
拿了云初金子的侯三很听话,或者说这个家伙本身就非常的享受当仆人的过程。
听了兵曹刘雄的判断,不仅仅是何远山,方正两人感到奇怪,就连云初本人也非常的诧异。
这家伙就是旱獭群里的奸细,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奸细,它毫无族群荣誉感与族群同生共死的自觉。
这个时候,再说云初是罪囚,是异族人,别说其他人不相信,就连方正自己都不信。
云初想了一下道:“我真的不像一个少年人吗?”
因为,不论你因为什么缘故杀了人,都会让很大的一部人觉得你跟他们不一样。
枣红马鼻子里喷出灼热的气息波及到了云初的脸,云初牵着枣红马绕过破败的衙门,去了一处被绿荫笼罩的院落。
碗底已经放好了葱花以及磨成粉磨的盐巴跟剁成碎末的天山乌梅,面条压在这些调料的上面,再用滚烫的羊汤一冲,盐巴融化不见踪影,葱花从碗底漂起绿莹莹的点缀在汤面上,加上一星半点的黑色乌梅若隐若现的夹杂在暗黄色的面条中间,再覆盖上薄薄一层暗红色的羊肉片,一碗让西北人死死活活都难以忘记的羊肉汤面就成功了。
云初弯腰致谢道:“羯斯噶,谢谢你给我准备的这些东西。”
不一会,就给自己开出来了一个大窗户,门楣也被斩掉了,还有时间用柔软的桑树条子给自己编织一个窗户,还给大门用桑条延伸了一段,这样,他就有了一个门。
当云初的考察公示期过后,任命书下来的时候,他想问老师接下来的路该如何走的时候。
“我不想上战场,就没人能逼我上战场。”
“是你杀了他们是吗?”塞来玛有些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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