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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云初不能确定的是,老羊皮到底是要送他进战笼还是去当马贼,不过呢,从老羊皮在他身上投入来看,目标应该是——大唐。
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就连牧民们已经吃了几千年的牛羊肉,也是云初家制作出来的最好吃!
只是当夕照落在白雪上的时候,变化就渐渐地发生了,有了一个从银白向金黄转化的过程。
老羊皮眼中的雾气与伤感在听到这句话的时候,立刻就消失了,那双眼睛变得如同鹰隼一般犀利,死死地盯着云初看。
最靠谱的一个活命方式就是去当马贼,依靠劫掠普通牧人以及商队,骆驼队活命。
别看方正跟何远山仅仅只是让云初研墨,写字,这中间的考校与衡量远比刘雄辨别唐人的手法来的恶毒。
有了回纥人这个身份,就不用担心别的胡人来杀他们,抢他们了,很有安全感。
“吏员,军户,匠户,寒门,官员,勋贵,皇亲?”
他们还处在1压2,3压2,无限循环的三股编原始时代,而云初早就进入了四股编织,五股平编、魔法编等超级编织时代,放眼周边的百十个小部落,只有他才能编织出一条结实强悍且圆滚滚的牛皮鞭子。
老羊皮把脑袋靠在胡姬怀里,揉捏了一下脸上的乱毛笑道:“你最好能聪明一些,将来我们到了长安也能过得舒坦一些。,我听玄奘说,在长安仅仅有钱是不成的。”
上午回去之后,我翻阅了关内传来的海捕文书,没有与他年纪,长相相匹配的。”
“你为什么会出现在龟兹城,而且还能拥有金沙?”
这样做非常的恶毒,也非常的不合适,但是呢,云初认为是合适的,只有经历了这么多磨难娶到塞来玛,羯斯噶才会珍惜。
云初背包跟马包里东西种类很丰富,其中,最让胖子方正感兴趣的就是一包包的草药以及一小包,一小包的石头粉末。
云初松开了大肥脖子上的铁链子,得到自由的大肥第一时间就蹦蹦跳跳的朝远处的草甸子跑去。
不光是云初一家三口缩在帐篷里不敢出来,其余的牧人也是如此。
“老羊皮不仅仅是一个人贩子那么单纯,我或许会直接去唐人居住的龟兹城里碰碰运气。
估计,老羊皮也应该是这样的。
也见过云初在羯斯噶的教导下射箭的样子,同样的,也从未有过片刻的休憩。
云初的餐桌上不能仅仅有塞来玛,娜哈,牛羊,牧场,还应该有更多更多的东西。
大关令方正丢下手里的陶碗,笑呵呵的对何远山道:“我听说有本事的人都有一些脾气,你现在还怀疑他不是唐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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